第820章 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也就是幸福感的来源(2/3)
强调:人是被抛入世界中的自由个体,但自由不等于自我放纵,自由意味着责任。人在自由选择的同时,也必须承认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影响。
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自己而活,那么他的生命经验是贫瘠而封闭的。而当一个人开始意识到“我对别人是有意义的”、“我的存在是他人幸福的一部分”,那么他就不仅仅是“活着”,而是在“发光”。
这种发光,正是人类意义的生成机制,是幸福的本源。
22 儒释道的智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中国传统文化也有深厚的“他人贡献”观念。
儒家强调“仁者爱人”,仁不是狭隘的善良,而是主动为他人利益设身处地,是“推己及人”;
佛教讲“菩萨以众生苦为己苦”,即“我之幸福感建立在众生脱苦的基础上”;
道家则推崇“利他即利己”,如《道德经》中所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
这些思想共同指向一点:个体存在的意义,建立在与他人的关系上。
三、从社会学与经济学看:“对别人有用”是一种社会资本
31 社会互惠与“他人贡献”的机制
社会学中的“互惠性”原则指出,个体帮助他人,不仅有利于构建社会信任网络,也形成了“人情债”与“关系资本”。
你在一个共同体中付出越多——不论是情感支持、实际帮助还是精神鼓舞——你的社会价值就越高,而社会也会回馈你以情感支持与物质资源。这种循环式的反馈机制,让人“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形成稳定幸福感。
32 积极心理学中的“意义幸福”
美国心理学家马丁·塞利格曼(art seligan)提出“幸福三重奏”:
1 快乐的生活(pleasant life)——短暂的愉悦
2 投入的生活(engad life)——专注与心流
3 有意义的生活(angful life)——服务高于自我的目标
研究发现,有意义的生活对幸福感的提升作用最大,且最持久。
而意义,从何而来?从你对他人产生的影响,从你“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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