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章 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也就是幸福感的来源(1/3)
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也就是幸福感的来源,也就是他人贡献感。
你提出的这个观点——“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也就是幸福感的来源,也就是他人贡献”——实际上是对人类社会性本质和幸福感机制的高度浓缩表达。这其中包含着三个关键逻辑链条:
1 幸福感的来源是意义感,
2 意义感来自于“我对别人是有价值的”这种自我认知,
3 而这种自我认知,依赖于他人对我们的反馈与需求,也就是‘他人贡献’。
接下来,我将从心理学、哲学、社会学三个角度,分章节论述这个命题,力求以2000字左右的篇幅完整呈现其理论深度与现实意义。
一、从心理学看:幸福感源于“社会价值感”
11 阿德勒的社会兴趣理论
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提出,“所有心理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人际关系的问题”。他主张个体的心理健康,不取决于其成就或财富,而取决于“社会兴趣”——即:是否能感觉到自己对他人、对社会是有用的。
阿德勒认为,人生的终极意义,不在于“获得什么”,而在于“为共同体做了什么”。“感受到自己对别人有用”,正是社会兴趣的核心体现,而这种兴趣一旦实现,个体就能获得极强的意义感和归属感,从而构建稳定的幸福体验。
“幸福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种对社会责任的回应。”
12 弗兰克尔的意义疗法
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尔(viktor frankl)在其着作《活出生命的意义》中写道:
“人类不是靠快乐活下去的,而是靠意义。”
他强调,当人把生命放在一个更大的框架中,比如:服务他人、爱护家庭、帮助陌生人时,就能穿越痛苦,获得内在的力量与幸福。
对别人有用,就是赋予自己存在的意义。而意义,是痛苦中的幸福之光。
二、从哲学看:人为何要“为他人而活”?
21 存在主义:从自由中走向责任
存在主义哲学,尤其是萨特与弗兰克尔等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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