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事情的经过(一)(3/4)
多少钱,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说来也巧,今天早上无意把这个本子装在兜里的。既然岳父要钱,那咱就先算算岳家这么些年一共欠了我们李家多少钱”
“你说什么呢?谁欠你钱了,把欠条拿出来”
“就是,把欠条拿出来”
“拿出来”
“拿不出去来俺们就去公安局告你”
“对,好你”
“好呀!你们去告吧!”
“昌河,一共有多少钱?”
“新币有270块钱,建国后的旧币有万,还有建国前的金圆卷就不说了”
“我去,这吴家从女儿家抠出多少来”
“这不算建国前的,光建国用的旧币,按现在的新币算。就有500多呢?”
“谁说不是呢?”
“怪不得吴家五个儿子都去了镇上工作呢?”
“可不是吗?”
“不可能吧,不是考上的吗?”
“吴家这五个儿子大字不是一个,怎么可能考上的”
“就是”
“李昌河不拿出欠条俺们吴家不认”
“不需要你们吴家认”
“你什么意思”
“是呀昌河”
“平哥你听俺说!”
“你们不是说,不给工作就让吴慧芳和俺离婚吗?”
“是”
“那岳父刚刚要的500块钱也不给呢?”
“那就离婚”
“可以”
“孩子她爹”
“岳父既然要自己女儿离婚,俺同意,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得在吴慧芳拿着俺娘的工作,领了工资给了你们吴家多少钱后,都还给李家后再离婚”
“你,你”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她这些年花在自己身上的钱也要一起还了才行”
“还你娘的狗屁,俺闺女为你们老李家生儿育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还让她还钱,你怎么不和钱过,还要媳妇做什么”
“就是”
“就是”
“要是早知道自己娶的媳妇是这个样的,摊上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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