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人脉超级广的袁洪(2/4)
的买卖,真的恋爱脑的人其实非常的少。
而自己没有空间的话,在老家几乎好娶媳妇的男人都不愿意娶自己。
父亲酗酒赌博,打老婆,打孩子,那可是远近闻名的,家里有大笔的欠债。
而自己这个女儿就算不愿意做伏地魔,但是在父亲的威逼利诱长期暴打之下,还有母亲的眼泪街坊四邻的种种劝说之下,不做也得做了。
结婚以后对丈夫那方面没有任何的帮助,反而会拖累对方,而谁又愿意呢?除非是那种不好娶老婆的,或者说贪图自己颜色的。
而贪图颜色的,又真的会自己对自己有多好呢,最多就是长相特别丑的,而能力也不突出,看自己长得漂亮,觉得就那么认了,而且对方还得够强势,完全不惧怕父亲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对方家里索取吧。
就算我不想做伏地魔,但是被动的货怎么样都不会很好,而实际上男人又不傻,人家怎么会愿意呢?
应该就像是梦中那样吧,娘家不是家,而婆家更不是家有了孩子被牢牢的拴住了娘家回不去婆家呢也待不了,但是去外面租房带着孩子过的话,嗯手里没钱,并且抱着一个奶娃娃,你去哪里讨生活?
难道真的去卖身吗?出卖身体吗?
而自己从小所受到的教育好吧,无论是以自己所受的教育还是自己的心理,绝对接受不了这个真要这样的话还不如去死。
所以就只能在那个婚姻里苦苦的受着气受着累,就那么的熬着熬着把孩子熬大了,自己也老了。
虽然孩子大了,想离婚的话,可以重新选择人生了,可是一个女人年龄很大很大了,都成阿姨了奶奶了,你人生怎么可能再重新选择呢?
李思雨觉得这人啊,尤其这女人也许到18岁或者说二十三四岁再大点儿的二十六七岁的就已经到头了,就已经死了。
关键是这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有好多自己都不能替自己做主,这是多么的悲哀,而自己不是这般疯狂的,绞尽脑汁的逃跑的话,就是那样,可能就现在就已经死了吧。
以后就是行尸走肉了,而那样的生活,李思雨是绝不可能,绝不可能就那样活着的,那样的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就像无数在梦境中妈妈对自己说的那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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