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元凶落网(4/5)
案件的前因后果。
陈队长是亲自对案件进行了汇总,因此他是第一个进行案情通报。“同志们,这个案件是两个ktv里面,小姐因争风吃醋导致的命案。一方是以小兰为首的五名男子,包括本案的死者。另一方则是以丽丽为首的两名男子。矛盾的起因是因为丽丽和小兰因刚哥的事争风吃醋,后小兰组织了五名男子意图对丽丽实施伤害。我们从小兰他们的汽车里,还有案发现场都提取到了菜刀,自来水管等作案工具,其中死者,据当事人反映,也是手中拿了一把菜刀。后丽丽因害怕,于是找来了两名男子,各携带了一把砍刀。双方在丽丽居住的房子的电梯里发生了冲突,并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受伤的人目前在山阳医院救治,伤势情况据法医初步判断,至少在轻伤以上。我们判断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子,后果十分严重,需要对两名行凶男子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至于丽丽和小兰两个人,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她们涉嫌犯罪,等下一步收集到证据,再对她们采取强制措施。”
陈队长介绍的非常简短,但事情的起因经过也就是这么回事。这时邵大就说:“案子的元凶都已经抓获,我们已经可以宣告破案了,接下来就是对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这就交给陈队长去安排,这个案件由你们中队主侦,希望你们把这个案件办好,办成铁案。”
陈队长当然应承下来,由于这个案件彭师傅是专案内勤,结案的事情,中队里就把它交给了我们探组。于是我终于开始办理人生的第一起命案。
对这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很快就批了下来,彭师傅为了锻炼我的能力,所有关于程序上的事情都让我去完成。这样我就成了最忙的人,我是一边填表格,一边还跑来跑去的,找领导审批,到了当天晚上零点左右,终于把两名犯罪嫌疑人送进了看守所。就是丽丽的两个男朋友,而小兰一方的人暂时都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接下来几天我们就是完善各种证据材料,一些相关的旁证在进行认真的制作。特别是刚哥,花姐,丽丽的闺蜜,还跑到山阳人民医院,对小兰的男朋友也制作了笔录。
小兰的男朋友伤的比较重,左手的韧带基本上断了,就算是伤好了,左手的功能也会受到影响。
这期间我们多次把小兰叫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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