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修(捉虫)(1/5)
余丽整个人都懵了, 还有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跟租客约定的租房时间就到期了,到时候她再亲自联系新业主,这事儿谁也不会发现的, 神不知鬼不觉的。
她没想到就这样栽了。
她一开始也是不敢的, 不然原业主出国都三年多了, 她也没必要等到最后一年才私下租出去。
北城给人的压力太大了,她每个月要供房贷、车贷还要给她弟弟凑钱托关系拿津市的户口。
她是没有办法才这么做的,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况且房子空时间久了对风水也不好,她也没有收太多钱, 只是一半的租金而已。
为什么要追究她呢, 她愿意把钱都退回去, 为什么还要不依不饶呢。
有些人在犯了错误后会反省悔过, 有些人则是觉得自己是不得已的,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俗称我弱我有理。
余丽就属于后者, 她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她都愿意返还房租,甚至愿意拿出自己的积蓄赔偿,对方也不给她谅解书。
她现在已经26岁了, 如果拿不到谅解书, 律师告诉她很可能要做三年牢,三年后她都就三十了,还怎么找对象,哪个条件好的男人愿意接受一个坐过牢又年龄大的女人。
这是要毁了她一辈子啊
余丽是真的恨
恨为什么原业主不打声招呼就卖房, 难道这些年来她帮忙维护房屋,一点知情权都没有吗
如果提前打招呼了,她肯定不会再多收一个月的租金的, 就没有这些事了。
她也恨陈冉韵,为什么不直接先联系她,而是直接就告诉对方是她租给她的。
虽然没有言明,但才2000多块钱的价格怎么可能租的到四室二厅的大房子,为什么要揣着明白装糊涂,把一切都推给了她,她就不信陈冉韵猜不到有问题。
便宜已经占了,却不知道感恩。
她更恨新业主周楠,已经那么有钱了,在珠江帝景买了两套房了,差她那么一点吗
更何况她愿意把租金都给她,还愿意赔偿她,为什么还要得理不饶人,要做的这么绝
要毁她一辈子
对于余丽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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