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搬家了(4/13)
谈甚欢,陈编辑十分高兴曲小西可以立刻开启新的。要知道,现在她可是他们报社最卖座的人呢!当然,他们报社也有许多擅长写故事的人,但是却没有一个有她的才华。
报社很快的进行了宣传。
“常欢喜”的书一直都很有保障,已经形成了十分稳定的群体。甫一发行,无数人都盯住了大众故事。
要知道,常欢喜先前的两本书,几乎是开启了两个潮流。其实不是没有人写富家子,富家子千金小姐,这样的爱情故事也不少见的。曲小西的特别在于,她从头到尾,其实并没有太多的爱情。
虽然男主倒霉的一批,但是整个故事基调乐观又向上。到最后,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让人看过之后,除了收获快乐,也收获了许多的鼓舞。
至于第二种,更是开启了一种热潮,穿梭时空的热潮。
市面上所有的穿梭时空,都有“常欢喜”三个字的影子,不管多少,都是有一些的。更不要说,很多人开始模仿让她诙谐的白话文文风。
因此,她的新书一经预告,立刻就引来许多人的关注。
而正式发表的第一天,报纸更是一售而空。
许多人迫不及待的就翻开报纸,想要看一看她又写什么了。
像是于勐。
一大早就从他哥手里抢过报纸,只不过,看完之后是大大的迷茫,好半天,他终于反应过来。问同样看了连载的亲哥:“所以,男主角这是……疯了?”
于家大哥:“准确说,他叫精神病。”
这与传统的疯了,还是有点区别的。
于勐挠挠头,说:“好,他得了精神病,于是觉得自己是秦始皇?”
于家大哥:“也没错了。”
于勐投稿挠的更乱:“也就是说,他吓得患了病,以为自己是个皇帝,还平白的给自己幻想出来一个仙女儿?”
于家大哥:“也没错。”
于勐:“……真是想得美哦。”
于家大哥一愣,笑了出来。
可不是想的美吗?
他既然得了病,怎么不觉得自己是个乞丐呢?偏偏觉得自己是个皇帝,还幻想自己有个仙女儿的帮手。真是,太想的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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