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7/10)
纸已经被炒到了三美元一张的高价,要知道《孟松报》一张报纸才卖5美分。
约翰之前库存的报纸立刻销售一空,还有不少读者给他来信抱怨自己买不到报纸,直接在信封上塞钱要求报社给他们寄报纸。
约翰就再次去拜访乐景了。
他一进门就问乐景,“路易斯,新你写好了吗?”
乐景从书房里拿出写好的前三章稿子交给了他。
约翰顾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的开始路易斯的新作品。
约翰从来不喜欢看爱情,但是他得说,路易斯的新写的特别有意思!他看的津津有味!
而且他敢发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在市面上看到这种类型的爱情!
他很快就看完了三章存稿,然后急切的追问乐景:“后面怎么样了?艾米丽嫁出去了吗?”
乐景点了点头,肯定回答:“当然。”
约翰由衷露出一个欣慰笑意。
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时代十步则是疯子。
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恐怕是无法接受艾米丽嫁给事业孤独一生的。
乐景自然在后面为艾米丽安排了好姻缘,保证让读者心满意足。
而且乐景觉得事业和婚姻并不冲突,好的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橡树,共同吸收养分共同成长,就像乐景的父母那样。
看完这三章存稿后,约翰已经彻底下定了决心。
毫无疑问,路易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天才。
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文风和题材跨越如此大,可是路易斯却如此轻松的驾驭住了不同题材,而且呈现出不同流俗的构思和天才般的剧情安排,让约翰这种对爱情不感兴趣的男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并且真的开始忧心女主角艾米丽的命运。
可以想见这部新刊登后会多么受读者们欢迎。
他这次真是挖到宝了!
如果是路易斯的话,他已经蹉跎了十年的梦想说不定真的能实现!
所以约翰立刻向乐景提出了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出版一事。
“出版?”乐景惊讶,“这么快?”
“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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