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5/8)
费给我治好了,我就带小孩儿去了,给她输液吃药后来好了,老板也没收我钱。”
叶同尘和审判长说,请了同仁堂诊所的老板来做证人。
审判长准许证人上庭。
同仁堂老板被带上来,是个已经六七十岁的大爷,如实的说了当时麦子把捡来的小孩儿带来的状况,小孩儿应该三岁左右,但营养不良很小很瘦,而且是个聋哑人,不会说话,也听不见。
高烧很厉害,输液吃药好几天才好,照顾了半个月小孩儿才能正常吃东西,仔细检查了发现不是全聋,大声说话能听见一点儿。
当时他和麦子想把小孩儿送回家,但一说送回去小孩儿就哭,就求他们不要送走她,说她爸爸打她,把她扔了不要了。
他要把小孩儿送警察局去,小孩儿害怕就躲进桌子下不出来。
麦子就说,他来养活她,养大一点再送去警察局。
“麦子,你为什么当时不把女童送去警察局要养大一点再送去”叶同尘问麦子。
麦子低着头,鼻头发红说“送去警察局,警察会把她送回家,她爸爸不好,打她不给她饭吃。她好小好瘦,想养大一点她回家挨打了可以跑。”
叶同尘问话的声音顿了一下。
庭审现场很安静,她顿了一下才说“警察了解情况之后,或许会把她送去福利院,你当时不知道这些吗”
麦子摇摇头“我没读过书上过学,不知道这些,就知道没爸妈才送去孤儿院。”他说“我就是送去孤儿院的,孤儿院也不好,会被欺负,要干活,不干就挨打罚跪,不想她像我一样受苦。”
“你当时多大”叶同尘问。
“十六,十六多一点。”麦子说。
叶同尘没有再继续问麦子,而是对审判长说“一个16岁的未成年都知道,在冬天的深夜,把一个高烧的女童放在医院门口会导致她的死亡,身为父亲的王有福却不知道吗”
审判长看向了被告席上穿的破破烂烂的王有福,五六十岁的老年人,坐在那里就好像这件事跟他没有关系一样。
“王有福,你有证据证明你把女儿放在垃圾桶上,而不是垃圾桶内吗”审判长问他。
王有福的律师,法律援助派来的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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