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手表风波(1/3)
温宁拉着郑明兰去供销社,终于把心心念念的手表买了下来,是一只沪市牌的手表,一共花了她一百二十块钱和十二张工业券。
温宁有些肉疼,如果单靠她的工资,她得攒差不多一年才买得起,不过那是以前的她,现在她温大户不缺钱。
之前被王宝妮和曹建忠所害,她从王家得了三百块钱和若干票据的赔偿;
这次在特·务案里又立了大功,得了一千块钱;
她以前攒下的零花钱有十几块和上班两个月攒下共将近二十块钱,林林总总加起来约有一千三百四十块。
减去给了葛红英的五十块,所以温宁现在总共有一千二百九十块钱。
不就是一百二十块钱吗?她花得起!
现在买了手表,把钱花出去,别人就不会总惦记着她手里的三瓜两枣。
原来,之前王家不忿赔了她这么大一笔钱,何金莲早就在家属楼里嚷嚷开了,再加上温海得到的300块赔偿在钢铁厂也不是秘密,所以这两个月总有些厚脸皮的人找上门打着各种理由借钱。
葛红英自然是不肯,以两人年纪到了得准备结婚和嫁人的东西没有闲钱给打发了。
温海还好说,二十四岁,确实是大龄未婚男同志,而且走了狗屎运有个对他不离不弃的好对象,感情也稳定。
以前没结婚是因为女方父母嫌弃温海是个临时工,家里还没有单独的房间。
但现在不一样了,温海已经转正不说,还得了一大笔钱,加上女方也是个老姑娘了,说不定女方父母什么时候就松口了。
但是温宁连个对象都没有,又有工作,吃住在家里根本花不到什么钱,所以那些人就把主意打在温宁这三百块赔偿上。
在葛红英那里吃瘪之后,有些不怀好意的就私下找她,说葛红英把着她的钱是为了给大哥温海置办彩礼,她年纪也不小了,让她多为自己做打算,撺掇她赶紧从葛红英那里把钱拿回来攥在自己手里。
接着,在郑明兰火辣辣的目光下,温宁红着脸买了一双四十二码的黑色皮鞋。
面对郑明兰的询问,温宁还死鸭子嘴硬说是买给她爸的,最后禁不住郑明兰的“严刑拷打”,才点头承认这是给她对象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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