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混个脸熟(3/3)
按照刚刚那个人贩子离开的方向,能够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只有靠向北面的居民区,那边有条路近期正在重建。
虽然那条路车辆也无法通过,但人走却是没有问题,而且由于重建的缘故,基本上不会有人选择从那里走,正适合干些见不得光的事。
顺着那个方向过去不远还有一个过去城乡迁移留下的旧址,那里也是人贩子藏匿、转移的最佳地点。
为了确保自己不会追错方向,牧云朝着笨笨喊道:
“笨笨,来这边!闻闻有没有那个人类的味道。”
笨笨上前嗅了几下。
“有!”
牧云二话不说,再次带着笨笨和老四追了过去。
人贩子怀中抱着睡沉了的孩子,加上怕人怀疑不敢跑,速度受到很大限制,根本没跑多远。
刚转过弯,牧云就看到还没走远的人贩子。
“笨笨上!狠狠的咬!只要咬不死就往死里咬!”
听到牧云的命令,笨笨加速猛冲,等接近人贩子时,人贩子也听到身后的声音,立刻警觉的回头。
可回头有用吗?
并没有。
笨笨张口狠狠咬在了人贩子的腿上。
“啊!!!!”
吃痛的人贩子将怀中的孩子扔到地上,双手不停拍打笨笨。
牧云上前想把孩子拽开免得误伤,奈何力气太小,根本拽不动这般大的孩子,只能和老四站到其身前护着。
人被咬后,蹬腿可谓是本能反应,但面对笨笨这种大型敖犬时,这种本能反而会加重自己的伤势。
尤其是牧云给笨笨下达“往死里咬”的命令之后。
只见人贩子刚刚想要抽腿,笨笨那隐藏在血液里的凶性就驱使着他开始狠狠甩头。
瞬间,人贩子小腿上的肉连同着被咬碎的裤子就被撕了下来。
“啊!!!”
血肉被撕裂的疼痛让人贩子差点昏厥,本能的用另一条腿去踢笨笨。
撕拉!
剧情重演,人贩子另一条腿上的肉也被笨笨给撕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