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混个脸熟(1/3)
夜幕下的郊外,牧云独自坐在河岸边,仰头望着星空,身后翘起的尾巴透露出他此时心情不错。
这个世界终究是与原本世界不同的,科技似乎更发达些。
明明是座不小的城市,夜晚却能清晰的看到夜空。
望着漫天星辰,牧云脑海中却在盘算着他的计划。
此时的警员们,估计正看着监控愣神吧。
想到这里,牧云的尾巴忍不住晃了晃。
去的路上,牧云并没有选那些偏僻的小路,还带着笨笨和老四等红绿灯,甚至故意让人拍到自己叼着的是赤腹松鼠。
这样做引起注意只是一方面。
最重要的是这些路段监控更多,曝光度更高,更容易让警员记住自己。
为了让警员记住自己,牧云还故意带上了老四和笨笨,以此来加深警员对这种猫狗组合的印象。
一只赤腹松鼠而已,还不足以达成他的计划,这样做只是为了混个脸熟罢了。
‘还是差的太远啊。’
想到自己计划中的那座近乎不可能翻越的大山,牧云心里不由得哀叹。
人心中的成见,想要将其搬动太过困难。
好在,他输得起。
可惜,赤腹松鼠的影响终究是太小,要是只熊猫就好了。
那只嘴臭鼠也确实不适合在野外生存,以它的嘴臭程度,即便豹老大不吃它,它也早晚会被其他动物吃了。
“不急,时间还长,总会有机会的。”
留下这句话,牧云转身返回破旧小屋,徒留无言的河水在涓涓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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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两月已过。
这日,牧云带着老四和笨笨刚刚从警局蹭饭回来,正在美食街悠闲的散步。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牧云经常带着他们两个去警察局里蹭吃蹭喝,搞的警员们也很无奈。
期间有几次警员们怕笨笨长期处于流浪状态伤到人,想趁着笨笨吃东西的时候将它抓走。
奈何,牧云早就防着他们这手,每次都是叫笨笨留在大街上,自己将吃的叼过去给它。
大街上行人较多,警员不敢大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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