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对酒当歌(2/3)
长在了唐朝,那就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如果是生长到了现代,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胖妞。他洪天标在现代社会,是个一事无成的边缘人,到了这里,也可以统领千军。
穿过了一片高粱地,右江旁有间渔民守鱼围的小草屋。温柔的月光如纱般照下来,小屋里飘出悦耳的笛声。
洪天标走进小屋,言铮收起横在肩头的竹笛。
“你来了。”
“来了,酒菜是否已经备好?”
言铮在身边摸出一个小坛,还有一个荷叶包,打开是一包油炸过的花生米。
“有酒无菜,一包花生米,简简单单,简单的食物能谈出复杂的事来。”
“好一个简单谈复杂,复杂化简单。”
洪天标盘腿坐下来,抓了一粒花生米,扔进了嘴里。
言铮打开坛封,酒香立刻弥漫了出来,他捧起坛子,自己灌了一口,啊的一声,递给了洪天标。
说简单,还真是简单,连个陶碗都不准备一个。不过这个方式洪天标喜欢,接过坛子,也喝了一口。
“你找我喝酒,无非就是因为阿德今天那句话。我告诉你,我们小姐对权力地盘不感兴趣,否则就不会让白将军驻守言家寨了。”
言铮也抓了一些花生塞进嘴里,他不像洪天标那样,一粒一粒的品尝。他喜欢好几粒一起放到嘴里嚼,那样才过瘾。说话也是一样,一下子说出来,不藏着掖着,也不拐弯抹角。
洪天标抓了一粒花生,手停在了半空中。
“噢!那她感兴趣的是什么?”
“我们小姐只想回到东兰城,让东兰城重新姓言。”
言铮说着,又捧起酒坛,灌了一大口,就着嘴里还没有吞下肚的花生碎末一起咽下去。有苦有辣,香里还带着甜。
接着把言妙心的家事,以及为什么出来流浪的事,慢慢的说了出来。
洪天标一边喝酒,一边安分的听着。想不到外表这么坚强的言妙心,竟然是个有家难回的人。同时也理解了她,为什么要占领青龙寨了。
“我们不想和你争夺什么地盘,只希望你助一臂之力,必要时驱逐耳山贼人,让小姐回到东兰城。”
说到最后,言铮的目光里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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