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让人大跌眼镜的遗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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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断不能葬送在二叔的手上。
所以她以退为进,要求家族将鼎陆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补偿给她。
只要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二叔夺取公司管理权后,会对鼎陆集团造成多少伤害,她并不太担心。
企业经营不是过家家。
谁能给公司创造价值,给股东带来利益。股东就会拥护谁。
上市公司并不是一言堂。还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呢。
方向错误,业绩下滑,股东自然不会放过二叔。
大不了,到时自己再回去,重拾旧山河。
工作和生活同样重要。
过去自己忽视了生活,结果错过了许多的美好。
正好利用这段真空时间,好好弥补跟龙承志的关系。
这才是她现在认真考虑的事情。
平律师见大家安静了下来,便继续宣读遗嘱。
“陆天山先生委托衡正律师事务,全权处理其名下在鼎陆集团的股份。
处理方案一如下:
由孙女陆芷兰接任鼎陆集团的董事长职位,同时增补龙承志,陆天岭为董事。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陆天山先生名下15的股份,作如下分配。
赠予陆大江3。赠予陆大河3。赠予龙承志与陆芷兰夫妇9。
处理方案二如下:
如果陆芷兰未能接任鼎陆集团的董事长,上述条件未能满足。则陆天山名下15的股份,全部赠予龙承志与陆芷兰夫妇。
补充条款。
1陆芷兰与龙承志两人,在获赠遗产后,十年内不得离婚。
2无论方案一还是方案二。陆芷兰与龙承志各享有赠予股份50的表决权与收益权。
3陆芷兰与龙承志十年内离婚,赠予陆芷兰与龙承志两人的股份的表决权与收益权100归属龙承志个人所有。
以上,分配方案,是我陆天山本人的真实意愿。
所有陆氏族人不得违背,并共同监督执行!
如有异议者,于族谱除名,并取消其继承权。
其所获赠权益,收回纳入陆氏家族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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