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2/3)
她的主观意愿是反抗唐嘉继续强奸,并不是故意伤害唐嘉。
在沈宗宁请来的律师介入前,李婉的口供、有一两个邻居都咬定,确定是唐嘉先动了强奸的念头,李婉是正当防卫,逃出厨房时李婉的胸衣、裙子、内裤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撕裂撕坏,而李婉慌不择路求救时拿到了在桌子上切葱的菜刀,回身就朝唐嘉扔过去,这才砍伤了唐嘉的大腿根部。
唐家小有权势,但在清淮这个地方也翻不起波浪。
唐嘉醒过来的口供则是:他喝醉了,想到一直常去的小吃店吃完面,李婉以厨房有耗子害怕惊叫,引他来到厨房后,自编自导了这么一出戏,就为向他讹诈二十万元。
讹诈的动机是,她要结婚了,但婚房没有着落,需要二十万在清淮付个首付买套房。
李婉也参加了验伤,她身上确实有唐嘉的指纹,也有与唐嘉拉扯中碰伤的部位,但李婉的验伤报告里证实她没有被强奸,所以强奸未遂的定义,在这个案件中成了关键。
唐嘉的验伤报告也出来了,是二级重伤。他一侧睾丸被砍掉,另一侧有被波及,彻底丧失生育能力。而李婉指控对方强奸未遂,因缺乏有利证据,一审中作证的邻居在二审中表示只听到了李婉的呼救声,并没有看到李婉被唐嘉有过实施强奸的行为。
最终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李婉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民事赔偿另行开庭。
兰遥遇对李婉印象深刻,是因为李婉不同寻常的漂亮,她斥责表哥管不住下面,可在看到李婉时,她觉得唐嘉那样的人能管住是不可能的。李婉比她见过的大部分女明星都漂亮,身材中等,身形漂亮。
在这样一个穷乡僻壤里,李婉美得不像个开小吃店的,更不像一个天天围在锅台边转的女人。为此,她特意叮嘱请来的媒体,发稿时不要带上李婉的照片。
不然,吃瓜群众的关注度绝对会被吸引过去。
她最后一次见到李婉,是二审判决的那天,她听到了想要的判决结果自然开心,从审判庭主楼里出来,就看到过来接她的沈宗宁,在她依偎在沈宗宁旁边时,李婉也被两名女警押送出来。
遥遥对视,她不用多看也知道李婉脸上多么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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