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秉烛讲完《道德经》(4/14)
都是惜命的。这种情况下,那些少数作恶奸邪之人,抓起来处死以证典型,才有震慑力。
在老子所处时代,各国几乎都没有啥子成文而系统的法律,决断生死往往取决于两种因素。一是违背道义,激起众怒,人民要求统治者予以惩处。另一种情况就是惹怒了统治者被统治者处罚。可以看出,老子是趋向于为民执法的。
“常有司杀者杀。”古时还是有专管刑罚的“司杀者”,就是司法者,如孔子做的“大司寇”。他们根据前人的做法以裁定犯人所犯罪行该如何处置。罪行轻的杖责流徒,严重的就会开刀问斩。由于没有已制定的法律可依,有些情况也存在司法者个人臆断草菅人命的事。比如孔子杀少正卯,就只凭他个人说少正卯罪大恶极而杀之,其他人根本不明白少正卯到底犯了啥罪。
不过这儿老子只提了处决犯人是该由那些“司杀者”来裁定的,统治者不应该凭自己的地位使气越位轻率处决犯人。好歹司法者有执法经验并多少有所凭据的。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就是说统治者越位处决犯人(即“代司杀者杀”),就如同代替大木匠师傅砍木料一样。外行去管内行的事,难免有不搞砸了的。
老子如此说,一方面希望统治者要爱惜自己慈爱的形象,另一方面还是希望有法可依及法制与政治独立分离。法制独立于政治之外,就能避免统治者因政治需要而草菅人命。
第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这章是分析造成民之难治的主要原因。指出统治者要尽量体恤人民,减轻人民负担,减少人民的徭役,自己也不要生活得太奢侈。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老子这句直接指出了人民生活艰难,就是因为统治者税收太重,给他们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在老子所处时代,国家就是统治者的封地,也称为采食邑。统治者治理国家,保证社会稳定,而向所有居民征税来解决给养,这在老子看来还是自古如此的事情。
但在西周,由于各国间并没多大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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