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县城的权力结构(1/3)
在县城里面,只有出过县级干部的家族才算顶级。
县级干部算得上“高干”,退休后还有一定影响力,可以惠及孙子这一代,换句话说,可以保证三代昌盛。
可一个县城里面县级干部凤毛麟角,正县级领导岗位仅有四个,分别是书记、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如果人大主任由书记兼任的话,又少了一个位置。
接下来是副县级领导岗位,有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也就是“四套班子”领导,再加上少数特殊的副县级领导,比如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满打满算也不超过四十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2年那个时代,不是讲“四套班子”,而是“五套班子”,把纪委也算了进来,但纪委副职级别不够,这样讲从政治逻辑上不通,因此以后越来越少提“五套班子”,而是提“四套班子”。
其中,这些县级领导不都是本地人,甚至大部分都不是本地人,尤其是书记、县长等重要领导岗位,根据有关规定要回避原籍,多是上级单位派下来的,干几年就走了,留给本地人的县级职务其实根本没多少。
在职的两只手都数得过来,再加上退休的几十个,组成了一个县城最顶尖的权力结构。
本地人一旦干上县级领导,必然在实权正科级岗位上浸淫过多年,根基人脉非常深厚,门生故吏遍布全县,虽然可能只是个人大副主任或政协副主席,但地位不同凡响,甚至能形成家族势力,不可小觑!
后世2008年,北大某博士在某省新某县挂职县长助理两年,作了一个调查,深度反映了中国县级基层的官场现状,发表后引发重大反响。
他的调查称:“该县共有副科级以上干部1013人,其中副科680人,正科280人,副处40人,正处5人。从籍贯上看,正科级以下基本来自本县,副处级以上多为所在地市其他县人。”
“在县里,具有血缘和婚姻关系的政治家族有161家,其中,产生5个以上副科级以上的大家族21家,5个以下2人以上的小家族140家,这就意味着每十个干部中至少有一个背后有家族势力,有20的干部属于官二代。”
可以断言,这21家大家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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