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李标的担忧vs李存的担忧(求月票!)(6/7)
据李存所知,西夏女人最为刚烈。
史称:“夏俗,以不报仇为耻”。
西夏女人有仇必报的精神塑造和封建社会三从四德的教化完全不一样。
这是西夏女人受西夏文化因素所影响。
其实,西夏男人也是这样。
在西夏社会,有仇不报是可耻的。
有关西夏女兵的记载就与复仇相关。
《西夏外记》云:西夏女,喜报仇,有丧则不伐人,负甲叶于背识之。仇解,用鸡猪犬血和酒,贮于髑髅中饮之,乃誓曰:“若复报仇,谷麦不收,男女秃癞,六畜死,蛇入帐。”
有力小不能复仇者,集壮妇,享以牛羊酒食,趋仇家纵火,焚其庐舍。
俗曰:敌女兵不祥,辄避去。
从这些描述上可知,在复仇行动中,西夏女人不像中原女性那样受到妇道标准的约束,而是,在有人“力小不能复仇”时,纠集一处,以牲为祭,酒足饭饱之后大打出手,烧杀抢掠才能停止。
西夏女人的彪悍,让敌人都绕着走。
史书中明确把这种聚集复仇的妇女称为“女兵”。
曾巩的《赵保吉传》也有记载:有凶丧者,未复,负甲叶以为记。不能复者,集邻族妇人,烹牛羊,具酒食,介而趋仇家,纵火焚之。其经女兵者,家不昌,故深恶焉。
西夏女人有仇必报,在西夏社会是被认可的。这些敢于战斗的女人绝不是普通女人,她们重视表现果敢骁勇的精神和强健无畏的气魄。
中原地区对妇女有着严格的约束,尤其是随着理学的兴起,那种对妇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及女子“三从四德”的要求充斥着朝野。
而西夏女人甚至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大胆追求自己的真爱,西夏女人这种对婚姻爱情不受礼教束缚的表现正好与中原相反。
中原女人的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西夏谚语:“后生相爱恋,每日十往还,不恋自己家,远远奔天涯。”
西夏女人的婚姻大事,从不由父母决定,而私奔却被社会所接受。
据《天盛律令》记载,西夏女人可以同其他男子出逃生活,如果一段时间不再喜欢,可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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