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关于曲子的版权问题(3/4)
大不了,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何况还有吴兰。
俞冬青上了四楼,敲开吴兰的办公室,吴兰亲自给他倒了一杯茶,两人坐在侧对面的沙发上。
“冬青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江湖客栈》的听了你写的《小刀会序曲》大为赞赏,临时决定将它配乐的那个片段加进这部电影的预告内容进行宣传!说说,你怎么会写出这样的好的曲子?”吴兰似乎还有点激动。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想写曲也一样。”俞冬青微微笑道。
“呵?你可真会说好了我不问这个。”吴兰娇笑道,脸色又一整:“说点正事,我想把你调到艺人开发部专门创作曲谱怎么样?”
俞冬青摇摇头。
“我在制作部编编曲挺好,没准写这首曲子只是昙花一现。”
“瞧你说的”
吴兰看俞冬青如此就没坚持,其实她心里也担心真如俞冬青自己说的那样,那就丢人丢大了。
“喂,吴兰说点实际的,我这首《小刀会序曲》的版权怎么处理?”俞冬青问道。
按照现行法律政策,俞冬青写这首曲子属于职务创作,分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前者版权归于作者,后者则归属于公司法人。
具体如何分,在实际判断和运用中很复杂,一般看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
听到这话,吴兰的表情顿时有点尴尬。
“冬青,你听我说,我知道你创作不易,可按照当初你进入公司签订的协议,你的职务作品版权全部归公司,当然公司会给你奖励!我已经请示谭总,决定给你最高奖励:5万块!”
5万就想买断大名鼎鼎的《小刀会序曲》?
吃相真难看!
俞冬青心里冷笑了声。
不过,这板子也不能打到吴兰身上,当初那个俞冬青的确和公司签署了类似协议。
这也不能怪俞冬青蠢,公司里除了像方劲松等个别相对优秀的词曲作者签署版权归属本人协议之外,其余的人都和俞冬青一样!
算了
从现在起,就做当感谢吴兰对原来那个俞冬青多年的照顾。
想到这里他看着吴兰突然问了句:“吴兰,我记得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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