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个刺客(2/3)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申时了。
官府散衙的时间就是申时,也就是说,他要刺杀的那个狗官的官轿,接下来的时间里,随时都可能出现在街道的拐角处。
一队兵马司的兵丁,仿佛是应卯一样,松松垮垮的从远处走了过来,陈三秋和老狗不约而同的避开了视线,这应该就是最后一次的巡逻了,下一次再要看见这些兵马司的兵丁,得是下一个时辰的整点了。
还有时间!
兵马司的兵丁走过茶棚,陈三秋抬起头,眼睛看着面前的老狗以及视线里看不到但是他却确实知道的藏在桌子下面的那把刀,脑子里继续着自己的对策。
当街杀人,而且,还是刺杀朝廷的官员!
这是脑子里多么有水的人才会干的事情,这种事情,成也死,不成也是死。
他怎么可能会干这样的事情?但是事情正如老狗说的一样,上去刺杀的话,他还有机会活命,若是反悔的话,他未必有机会活到天黑。
他现在十分十分十分的纠结。
陈三秋能落到这个地步,严格说起来,还真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睁开眼意识到自己已经完全身处在一个陌生的世界,并且通过自己脑子里得到的记忆知道自己这个几乎和自己完全重名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的悲催人生的时候,他只想狠狠的往地上吐一口唾沫,然后再骂一句:“该!”
这个在青楼里三天不出门结果猝死在床上的家伙,倒是便宜了陈三秋得到一副身强体壮的好皮囊,但是,也给陈三秋留下一个致命的大麻烦。
他不要命一样在青楼里花天酒地的钱,是从他所在的帮派得到的,这钱,叫做买命钱!
买的是他自己的命。
没错,这位陈三秋,是混迹于京城的一位“游侠儿”,翻译过来的话,叫做混混也可以,叫做泼皮也可以,文雅一点的,还可以叫做“京城恶少”,总而言之,就是好凶斗狠不干人事的那一种人。
既然是社会人,少不就要做点社会事,而有些事情,差不多就是九死一生的,要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少不得就是要通过抓阄抽签之类的方式,来决定是帮会里谁去做了。
陈三秋的帮会用的是生死签,生死签有三种,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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