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1/4)
【三十四】
虽然之前耍帅说了共犯……但是事后回想起来,感觉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无用的耍帅啊!
不过回来之后我有认真研究,而且还做了攻略——只是看起来稍微有些不太对。
“每天送花这点应该可以吧……啊,不过要找不同的花店!我可是听过那个经典笑话,每天送花给喜欢的人,结果喜欢的人和送花邮递员在一起了!”
“约会的话……对方现在还愿意出来吗?啊,把人骗出来……呃,这不太好吧。”
“可恶!我真的完全没有追人的经验啊!我的队友和弟弟妹妹也都没有!”
虽然并没有任何头绪,但是我的座右铭就是“想做的事情就先去做”,所以……我把送花和约会同步算上了。
当然,约会这个一开始还有些难度——因为对方每次在我说这个的时候都会顾左右而言其他,最后还是我强行装作偶遇拉着人去约会的。
虽然说是约会其实也就是逛街吃饭而已。
对方在被我“巧遇”之后倒是也没有拒绝。
其实认真相处下来,会发现灵幻新隆这家伙懂的东西真的很多,无论说什么他都能顺畅接上话题,包括我聊音乐的时候。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要成为一个成功的骗子那必定是要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的确要什么都懂一些才能忽悠住人。
不过令我比较挫败的是,这么三个月下来,明明约会也有十几次了,但是感觉……两人的关系并没有什么进展。
就仿佛在原地踏步一般。
我通常不是一个会自我怀疑的人,但是这种时候,忍不住也要开始怀疑是不是我做的有问题,或者说灵幻他只是出于礼貌不拒绝我,并不喜欢我这类型。
而就在这种僵持之际,意外也出现了——有狗仔拍到了我和灵幻一起吃饭的照片。
【三十五】
“啊,这不就是上次那个……原来你们还一直有在交往吗?不错啊小葵,打破乐队人的男女朋友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刻板印象了!”
“队长!不是说这个话的时候吧?葵她被拍到了,这很不妙吧?虽然我觉得三个月了才被拍到,这群狗仔也有够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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