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刚正不阿(3/3)
回家喝酒去了,因为他感觉到了长宁县的新气象!
…
袁峰华有个习惯。
他喜欢在县城一个菜市场门口吃油条。
这里距离他分配的宿舍不远,老板是他老乡,待人热情好客,还有他老家的一些小吃。
所以每天早上,他都会来这边吃了早饭,然后把皮包挂在单位分配的凤凰牌单车上,穿过大街小巷去上班。
他从不用大院的汽车作为自己上下班代步工具。
不是他装,而这人一直都是如此清廉之人。
只是他最近几天感觉特别奇怪,那就是每天早上过来吃早饭的时候,他都会发现对面坐着一个特别令他好奇的青年。
菜市场里都是一些流动摊贩,卖菜的农民。
他们平日里为了生存就已经很辛苦了,谁还有心思去搞别的?
可这个小伙子明明也是农家人的打扮,但他却每天都会坐在这里看报纸,不但看,还一边看,一边用一支笔笔记。
他是个特别爱才之人,尤其是这种走到哪里,笔就记到哪里的人。
所以这个把星期以来,他被这个青年吸引了。
如果哪天早上起来看不到这个青年,他反而还不会习惯。
今天过来后,他果然看到了这个青年,一如既往的在看报纸。
什么报纸都有,县级报,省级报等等。
小伙子从布包里拿出了一瓶蓝墨水,一只磨的老旧的英雄牌钢笔,打好了墨水后,忘记了盖。
可能是看到自己想看的了,赶紧拧好了笔筒开始记。
老板把一根油条和豆浆送过来后,他心思还在笔记上。
另外一手拿着油条吃着吃着,忽然把油条伸向了那瓶蓝墨水,粘了粘,然后就直往口里送。
很快,吃的满嘴都是蓝墨水。
周边的几个人,都在一脸奇怪的看着他。
袁峰华也看这小伙子是越看越喜欢,爱学习到这种程度,绝对少见!
于是他没忍住,提醒了句:“小伙子,你把墨水当豆浆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