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林远,你真该死啊!(3/4)
“不过什么?”
“你现在还有别的选择……第一个就是直接签约b级合同,咱们合作愉快~”
“另一种就是你去参加《偶像创造营》,如果名次排在前五,能够成团,那么咱们合同直接升为a合同;当然如果没有成功的话,你《花海》的版权直接卖给我们,b级合同的事情……就此搁置。”
沈雅给了林远一个极具诱惑的选择。
当然,如果保守点,林远大可选择b级合同稳妥。
但是……
第二种选择就像是赌博,赢了更上一层楼,而输了……
直接是没有资格谈条件。
这项挑战最难的还是所要参加的《偶像创造营》。
要知道,这档节目可是皇朝娱乐旗下的,即便企鹅是赞助商……
但是刚刚林远拒绝了皇朝娱乐,而且如果林远选择参加,意味着暂时不跟企鹅签合同,也就是说林远是孤军奋战。
林远想要冲进前十可能都要掉一层皮,何况是前五了。
“哈哈~当然,我更加建议你选择第一种。”
沈雅见林远犹豫了,笑了笑,翻开刚刚拿出来的b级合同,示意林远签名。
“a级合同签约期限是几年?”
“两年……”
林远闻言,直接是将面前的合同合上,笔用笔盖盖好:“那我接受第二种挑战。”
沈雅怔了一下。
一时半会不知道林远这是太贪了还是勇气可嘉。
“那后续的安排到时候再说,我跟人有约了,先走了。”
林远看了看时间,自己竟然已经谈了一个多小时了,才想起来外边洛诗雨还在等着自己。
沈雅愣愣地点了点头。
可当林远走到门口的时候,沈雅又叫住了他:“等等!你真的不再考虑了?”
“出了这个门,这个合同可就没了哦~”
林远这时回了头,云淡风轻地笑了笑:“可别忘了你刚刚说的第二种选择。”
说完林远便出门了。
只留下沈雅呆愣在原地,心中有些凌乱。
这时,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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