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生涯起点(1/3)
林奇的父亲林传亮是一位国企的软件工程师,30 岁的时候曾经跟朋友合伙创业 2 次,均以失败告终,几年后只能找朋友推荐进了现单位工作。目前在公司里上不去下不来,好在稳定。
母亲王桦则是区水利局的一位三级主任科员,一直都在体制里工作。
他们俩对体育行业的合同都摸不着门道,只能听着扬子队球队总监曾通热情洋溢地欢迎词。
“二位放心,扬子队是在中国顶级足球联赛里的球队,我们所有的操作都是规范、符合要求的。”
曾通看着林传亮夫妇不置可否的态度,一边挑合同里的待遇部分讲,一边描绘球队对年轻球员的保护和培养前景。
王桦看合同里的的基本工资只有 2500 块钱,其他的也没怎么注意看,随便翻了几页,对曾通说:“我们回去再考虑一下吧。”
曾通签过很多小球员,并不奇怪。强调了一下商业保密原则后,微笑着把三人送走了。
一出俱乐部大门,王桦嘴一撇,就对林奇摇摇头:“这待遇也太低了吧,踢球挣不到什么钱啊。”
林传亮则理智一些:“儿子,要不你还是去新东方吧。”
按他们对国足的印象,钱是很容易挣的。这个待遇,儿子要投入进去,实在舍不得。
林奇倒不是特别在意工资的事,他对这个还没太大印象,也没有跟党越帆沟通过能有多少钱。
“我跟师父了解下吧。”
应乔诚给林奇的建议,是把合同年限减小:不要签超过 2 年的合同,而且加上一些保证基本上场时间的条款。至于待遇,开始阶段都是这样,拿不了太多,但可以谈。
如果是江南队,应乔诚可以利用关系去谈,扬子队则没什么熟人。
按着王桦的建议,林奇小心给曾通发了个消息,要求适当提升基本工资。
曾通回复了会根据队里情况适当调整合同,过了一天,又告诉林奇:基本工资已经是队里年轻人最好的线了,很难争取,但可以给林奇加一小笔签字费。
下一周的周末,林奇又跟父母去了趟俱乐部。
新的合同里,增加了 1500 元的签字费。
保护条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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