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心事(2/3)
虽然把三万五千块钱还给了李建设。
虽然李建设并不会去警察局揭发他。
虽然陈国庆现在也踏实了不少。
但陈国庆的内心还是有一丝丝不安,毕竟自己曾经是一个骗子,骗了李建设那么多钱。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陈国庆还是去了警察局,他要去自首,去接受应有的惩罚。
只有这样,他的内心才会好受一点。
警察将陈国庆带进了拘留所,先将他羁押了起来。
进了拘留所,陈国庆第一次睡了个踏实觉,睡得特别香。
两天后,警察把陈国庆叫了出来,只对他说了一句话,“以后好好做人,你可以走了。”
陈国庆一脸懵圈,根本就没反应过来,“警,警察同志,你说什,什么你的意思是我不用坐牢了吗?”
警察点点头说:“是的,这个案子已经了结了,你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所以你没事了。”
警察见陈国庆还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便耐心的和陈国庆普起了法,讲起了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五年,以此类推。
依照陈国庆当年犯下的诈骗罪,最高判刑是四年,九年过去了,早已过了追诉时效。
陈国庆这颗悬着的心也终于踏实了。
走出拘留所,他突然想起了逃亡在外的徐海涛。
于是陈国庆又问了警察一个问题,说自己一个朋友在十几年前,有一起故意伤害案,那会不会也过了追诉时效。
警察阴着脸问他,“受害者有没有致残或是死亡”
“没有,都没有,一直活得好好的。”
警察想了想说:“你朋友的案子也过了追诉时效,但是他也要来警察局走一趟。”
陈国庆走出警察局,此时的他,身上已经放下了千斤重担,他第一次迈着轻快的步伐,大口呼吸着外面自由的空气。
整个天都是蓝的,整条河都是清澈的,整座城市都是崭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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