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把时间掰碎(1/4)
要想查清楚李洋的案件,首先就是得回现场。
好在现场保护得还不错,毕竟死的是传习所的教辅。
“这个鞋印和李洋穿的皮鞋是同一个型号,脚底花纹也一样。”吕青青指着灰面上的鞋印说道,“但这只能说明这个鞋印是李洋的皮鞋留下的。”
吕青青的意思很明确,脚印是李洋的鞋子留下的,但不是一定是李洋留下的。
莫云是尸体胡笳他们早已经去查过,一刀刺中腹部,一刀刺中胸膛。
刀刀致命。
显然,凶手这是铁了心不想让莫云活。
在李洋杀人案的卷宗上写着,马聪是在9点30分看到李洋翻墙而出,随后他步行回宿舍,路上大概十分钟,路过莫云宿舍时,看到他房门大开,这才发现莫云已死。
从而可以判定9点40分的时候,莫云已经死亡。
可是吕青青记得很清楚,8点45分的时候,她还见到莫云出来倒水。
也就是说,8点45分到9点40分这一个小时,就是莫云遇害的时间。
那这事就有点奇怪了,从8点30分吕青青就守在了莫云门口,一直到9点20分他们离开,一直没有发现有人进出莫云的房间。
而如果要说凶案是发生在9点20分(李洋离开传习所)到9点40分(李洋翻围墙)这段时间,理论上不太可行。因为20分钟的时间,凶手不仅要杀人,还要布置现场,留下李洋的脚印,时间上来说,有点仓促。
最主要的是,有证人证实9点30分,她还见过莫云。
那么10分钟的时间就更不可能了。
有没有可能马聪说谎,死者其实是在9点40分以后才遇害?
对于这个疑问,胡笳和吕青青亲自做了试验。
从通远门警署到传习所大概要15分钟,来回半小时。这是马聪报警以及警方赶到现场的所需时间。
而从传习所到李洋家里要30分钟,这是警方确定李洋是凶手后去逮捕李洋所花的路程时间。
而李洋被捕的时间是晚上11点10分。
也就是说,路程所需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中间仅仅只有30分钟时间的空档。而这个空档留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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