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阿芳逃跑了(2/6)
坏人还逍遥法外,主审官没有一点原则,居然还认为罪犯无罪,真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简直是太荒唐了。看样子鸿文和家琪决定来天津一趟是对的。如果他们不亲自来一趟的话,说不定那个庸官还真敢把罪犯给放了。
刚走下火车,他们俩便来到关押阿芳的巡捕房,他们没有去找那个主审官,而是找了巡捕房的主管,跟他亮明身份后,便对阿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论。
首先,他们说阿芳这个人是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犯的罪过,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她明明知道一两个月的小孩子不能喝蜂蜜,而三番五次地强行往孩子的嘴里投蜂蜜,且是偷偷摸摸地进行,幸而被发现。如果她要是不知道蜂蜜对一岁以内的孩子身体有害,就不会偷偷摸摸地进行。会在大家都在的情况下,无意识地喂一次。从这一点来看,她是明知故犯,属于对婴幼儿的故意犯罪。严重侵害了婴幼儿的身体健康。
二,她带领一帮地痞流氓将六十岁的老人从家里拖出,吊打在树上,造成老人身心均受到严重伤害,这纯属于故意伤害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种犯故意伤害罪的人员,至少要判三年拘役和徒刑。
暂且不说她犯的其他三四条罪状,只这两条就够判她的了。而你们的主审官居然说她无罪?这是哪家的法律?
公民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还让犯罪分子如此嚣张地逍遥法外,真是要笑掉大牙了。听了家琪和鸿文的一番辩论,主管的脸色红一阵紫一阵,他没想到主审官如此荒唐,没有一点原则。
嫌犯也太无视法律了,开法律的玩笑,拿法律当儿戏,决定明天亲自审理这个案子。
从巡捕房出来,鸿文跟家琪说,他先不回家,一定等这案子有了结果再回去。家琪让他先住自己家去。
家琪的父母特意款待了鸿文,给他专门腾出一间屋子,说愿意住多长时间,就住多长时间。他父亲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鸿文说我们自己解决了,就不劳叔叔大驾。
晚上,欣欣从自己家的公司下班回来,看到家琪和鸿文都在,高兴地说道:“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还以为明天才放假。”
“是的,我们是明天放假,但是有点事,我跟鸿文就提前一天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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