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林玲往事(2/3)
城,来到了百乐宫开始工作。
起初她在百乐宫也只是端端盘子,一个月给她的工资是1个金达拉,后来跟那些姐妹混熟悉了,那些姐妹偶尔忙不过来也会让她去陪酒,她也没有拒绝,有了几次之后,经理找到她。
单独把她喊到办公室,对她说:“你现在每天端盘子,偶尔几天陪酒,一个月只挣一个金达拉,那些陪酒的一个月至少能赚五个金达拉,你不如去做陪酒,这样你也能挣的更多一些。”
这时候林玲已经干了几个月了,她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她想了下也就同意了。
又干了一段时间之后,这里的包厢“传菜员”缺人,时不时的让她去顶替,几次之后,她收到了不少小费,几次之后,经理又一次找到她。
又是对她说:“你现在每天陪酒,偶尔几天做传菜员,一个月只挣五个金达拉,你不如去做传菜员,一个月至少能赚八个金达拉。”
林玲见到经理没有让她出卖身子赚钱,只是让她做传菜员,她也同意了。
她又接着问王牧:“你是做什么的呀,这么年轻就能来这里消费,而且你没带仆人,你是跟着朋友来的,我看你也不像是那些豪门的公子,因为他们出门都会带着仆人。”
王牧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喝了一口果汁,才回应道:“我不是什么家族公子,我只是在治安署上班,我哪有仆人,今天这顿饭都是我同僚请客的,这种场所我也是第一次来。”
林玲热情的回应道:“治安署么,那也很厉害了,以后我遇到麻烦可以去找你么。”
王牧想了下一个普通女孩能遇到什么事,便点头说道可以。
林玲有些欢喜,她在王牧刚进来时就注意到了王牧,她觉得王牧气度沉稳,一直不说话,林玲觉得他很有男子气概,加上王牧没有像莱因哈特一样,和她的同事聊几句就开始上下其手。
而是慢慢的和她聊天,她觉得王牧非常绅士,她慢慢移动自己的位置,靠王牧越来越近了,她忽然说道:“其实我没把你当做客人,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王牧微微惊讶的看着林玲说道“我叫雷林。”
接着只听她继续说道:“我和刚才那个姐姐不一样,我是不做那种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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