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法家思想(1/5)
其实症结大佬们都清楚,以当今世道各国的律法环境来说,实在是没什么文章可做,他们这些学子也改变不了大环境,无非就是做得比普通官员相对公平一点,但也无法根治律法层面上的低层逻辑。至于民告官,官欺民这种情况,他们就算想管也无从下手,最多只能在道德的层面上谴责那些人。而方诺所说的这些,虽然目前看起来不切实际,但却给了他们法学院一个明确的方向,一个改变律法低层逻辑的办法。有时候不是做不到,是不知道怎么做而已。现在有了方向,他们法学院的这帮人就会不遗余力的去往这个方向推进。
“所谓的法家,便是依法治国,以法强国的一种理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官员必须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官员犯法罪加一等,而且必须要对官员有追责制度。哪怕你当时犯罪没有被及时发现,若干年后被查出你曾经犯下的过错,一样逃不开法律的制裁。而百姓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当权者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朝廷应该昭彰法令,稳定法规,奖赏分明,罚不避贵,为法树威,守法护法。吏治上要责任分解,选能用人,巡察监督,绩效考核。”
“律法只是规范人们道德底线所存在的。而法家,却是一种治国的理念。在我看来,对于官员而言,律法没有授权的。都应该是禁止的。对于百姓而言,律法没有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因为公权力一旦放开不上枷锁,那对于百姓来说就是无止境的残害。而百姓没有权利,只需要知道什么不违法,什么不能做。其他的律法也管不着。律法只是道德的最后底线,而不是代替道德,去审判一切。因为任何百姓在公权力面前都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助。而要做到这一切,首要的前提便是立法。由谁来立法?”说到此处方诺把剑往讲台上一戳,直接插在讲台上。天下第二剑客的气势跃然而出。
这个行为把下面的云夜看的心疼不已。剑不是这么用的。。。。
“立法,就像这把剑一样。一旦所立之法只有对百姓的权利,而没有当权者的义务,那么这把剑将是插入百姓心脏的索命利器。所以怎么立法尤为重要。在座的都是法学翘楚,应该都能明白其中的重要性。不过人都有私心,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