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赞皇知县(3/5)
半人高,该匾上下款文和匾文均为魏碑体书写、阳刻、沥金粉书写,匾额底色为红色,素框无饰。
赵峥对这种东西没有什么研究,自然也看不明白,尤其是刘岳那串头衔,他只感觉不明觉厉,这知县相公来头不小,却也不明所以。
需知,由于宋太祖赵匡胤得国不正,又经历过唐末藩镇的大动乱,因此宋建国之后,深深刻在官家骨子里的便是藩镇,以文抑武,消夺武人权力,是一个方面,便是对掌管地方的文官也是不放心的,因此对地方行政机构进行了精心设计,以消除地方对中央的威胁。
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分为路、州(府、军、监)、县三级。路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当下全国总计有26路。“路”的行政机关是“四司”:经略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分别掌管一路的军事、财政、民政、司法等方面的事务。
经略安抚司又叫“帅司”,北宋初年只设在边境,以后遍设于内地,长官安抚使,官阶正三品,也有二品大员出任的,叫做“安抚大使”。帅司下设参谋官、参议官等官员,主要负责一路的军事和行政事务。当时安抚使没有财权,其行政权不完整,治民权往往被下属州县分解。帅司虽然主管军事,但是出任帅司的往往都是文人,不擅长军旅事务,有些还是临时派去担任此职务的。
转运司又叫“漕司”,执掌一路的财赋之权,负责征收下属州县的皇粮国税并解送到中央,同时审查各州县的财政收支状况,战争时期则负责调运军需物资。转运司长官叫转运使,其下设转运副使、判官等。
提点刑狱司,又称“宪司”,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社会治安、军用物资的守护以及地方保甲事务。宪司的长官叫提点刑狱公使,资历浅的叫同提点刑狱公使,也有监督地方官吏之权。相当于现代的公检法外加反贪局。
提举常平司又叫“仓司”,主管常平义仓、赈济灾荒、治理河道等事务,长官叫提举常平使,也有监察权。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合称“三监司”。
上述四司之间互不统属,都直属中央,彼此互相制约,任何一司都不能左右一个路的局面,四个司合起来才能完整地构成一个政权机关的所有职能。此外,在有些路,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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