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主意不错,但我拒绝(3/3)
成定期货物,后果你应该知道,卖了你们一家子人也赔不起。”
“把合同交给我来做,我保证,在林家,没人再敢欺负你们,联姻的事可以作废。”
“亏损不需要你们负责,收益可以七三开,你只需要当个中间人,坐享其成。”
乍一听,确实是很好的想法。
把合同交出去,亏损不用自己管,收益七三开,坐享其成。
林静妃清冷的面容不泛起一丝波澜,林永灿试图从中找到自己想看到的情绪,但很遗憾,没有找到。
“主意不错,但我拒绝。”
林永灿怔了怔。
接着就听她继续说道:“我的生意,由我自己做主,不需要你们插手。”
合同交由他人去做,坐享其成?
林静妃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学生,更不是傻子!
先说亏损不需要自己负责的事,一旦出了事,口头协议就是一纸空谈,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她林静妃,而不是林永灿,只要对方咬死说自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根本拿他毫无办法。
然后就是利益分配,商人逐利,谁都不是傻子,己方出力,你只需要出一份合同,利益七三分,又是一纸空谈,给不给,是人家说了算,她很清楚,获取的收益绝对不可能是打入自家公司的账户,而是对方的账户,这是必要条件。
其次考虑的就是另一个问题。
若是林永灿在生产的过程中动些手脚,比如用一些过期的原材料,或者发霉的原材料等制作,出了问题,只会找林静妃,因为她才是签合同的人。
相当于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里,没三年脑血栓,都不可能去做。
而光顾着眼前的利益,放弃长远的利益,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所为。
林静妃思路很清晰,根本不可能同意林永灿的提议,更别说现在自己一家跟林家形同水火。
林永灿嘴角的笑容慢慢收敛,带着威胁的口吻说道:“林静妃,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