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有匪君子入我心眸(3/6)
位前、长辈面前与圣地之中言行不敬;第四则禁擅入,第十条,不可未经允许随意进出宵皇墓庐、祭台与祈楼。”
大祭师又道:“族规‘安灵墓’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若悯道:“第二十六条,宵皇墓庐禁止喧哗,不可扰先人之灵;第二十七条,宵皇墓庐禁止御物、遣灵,有违者严惩不贷。”
山河听得目瞪口呆,惊讶的不是宵皇令人发指的繁文缛节,而是这若悯姑娘张口就来的宵皇族规,想必都背得滚瓜烂熟了。
这番对话十足是说给山河听的。
很显然,他犯了禁令,违反了族规,大祭师针对他并非私人恩怨,而是秉公执法。
“冒昧问一句,你们宵皇族规到底有多少条啊?”
若悯看看大祭师,见他没有接话,遂问道:“你问这个作甚?”
山河笑道:“就是很想知道,你们规矩如此多……”
会不会有人受不了而逃离宵皇,抑或是改头换面从此不做宵皇人?
“我要做何事才不犯规呢?”
大祭师根本不理会山河的疑问,只冷冷道:“罚令第四十五条。”
若悯有些不解,问道:“是否还有一条?”
就目前看来,此人对大祭师几多言行不敬,理应加多一条对宵皇祭师不敬之罚令。
大祭师却道:“无。”
若悯虽有疑惑,但不敢揣测主子用意,随即应道:“违反‘安灵墓’第二十六条者,杖八十,违反第二十七条者,轻则杖一百,重则兼封灵识百日。”
一本正经念罢罚令,若悯便对着山河平平说道:“此人应领罚一百八十杖,封灵识百日。”
敢情听这么久,就是等个对自己的审判?
山河惊咦道:“我有异议,族规只对你们宵皇人才有效吧,我又不是你们族中人,宵皇族规于我何用?”
若悯似笑非笑,道:“只要在这宵皇之地,那便受宵皇族规约束,无一例外。”此言便也断了他侥幸的念头。
不愧是主仆,皆一样不通人情。
山河道:“规矩是你们定的,你们自然可以为所欲为,是否捏造,我亦无从求证。”
若悯淡淡回应:“你若不信,领罚后便可带你到城门处一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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