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道教界(3/3)
谓雷即斗之斗,在北帝派即是最重要的神,他们受命于北帝,号为七元星君。前面引述北帝派经典言及我能命五雷神兵下降,我便是七元星君。所谓雷受天罡所制实际上就是受七元星君所制,只是称依于天罡稍稍隐蔽了其中的人格神的地位,同时,这样也有利于根据不同道派的需要,在雷司中安排别的主法和神将。如此,可以肯定,雷法的基本神学主张来自北帝派,却比后者更加精致。北帝派是五雷正法的主要渊源。
不过,召役雷公的法术直至北宋初期仍然不怎么为人所知。五代宋初的孙光宪撰《北梦琐言》其中谈到当时民间流传着一种雷公箓,但不被视为正法:巴蜀间,于高山顶或洁地建天公坛,祈水旱,盖开元中上帝所降仪法,以示人也。其坛或羊牛所犯,及预斋者饮酒食肉,多为震死。新繁人王荛因往别业,村民烹豚待之。有一自天公斋,回乃即席食肉。
王谓曰:尔不惧雷霆耶曰:我与雷为兄弟,何惧之有王异之,乃诘其所谓,曰:我受雷公箓,与雷同职。因取其箓验之,果如其说。仍有数卷,或画壮夫以拳磝地为井,号拳扠井,或画一士负薪卉,号一谷柴,或以七手撮山簸之,号七山簸。江陵东村李道士舍亦有此。或云:三洞法外,有一百二法,为天师子嗣师所禁。唯许救物,苟邪用,必上帝考责阴诛也。(《北梦琐言·逸文》卷三)
这一雷公箓是否与北帝派有关,文献阙如,无从确考。但由此可见当时有关召雷之法社会上流传不多,民间不熟悉,甚至道门中也不视为正法。不意一百数十年后,这一被当成旁支不预正流的召雷之法却蔚为大国,其它所谓正法中的不少内容且因之被掩却光华。
二、谭峭《化书》与内道外法的观念。
雷法的重要特点,是它明显的内道外法的观念,或者说,是它的精致理论。人们常说,这一理论,与当时的金丹南宗有关,诚然有理。但南宗成熟于北宋熙宁年间,而类似的内道外法思想已见于五代谭峭《化书》,故论雷法渊源,不能不述及谭峭这一精深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