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名声极响的盗墓贼(3/3)
志的外号,他家祖上就是有名的盗墓贼。
胡永志在家中行三,从小就跟着懂风水的老父亲下墓,学了一手本事。
小说里,胡永志隐退多年都没有现身,也不再从事“盗墓”行业,直到几年后,在一次文物拍卖会上,原本被黎初拍下的镶宝石蝶戏双花鎏金簪失窃。
她因为是做古玩生意的,对小说这一段的内容看的很详细。
鎏金簪是黎初拍下来送给施南珠的订婚礼物,当时在场上拍到了八百二十多万的高价,然而这件象征男女主爱情的文物,却在后台失窃。
拍卖会后台文物价值更高的不是没有,鎏金簪只是其中体型最小的一件。
事情闹得很大,最后,在施家,黎家联手下,才将盗窃犯抓捕归案。
那是个形销骨立的中年男人。
他被抓后很冷静,不哭不闹,只求黎初救他患了白血病的女儿。
而随着调查,众人才知道,原来这个被捕的中年男人不止是个文物盗窃犯,还是道上名声极响亮的盗墓贼“祖师爷”,数起盗墓案也随之告破。
她当时看小说的时候还隐隐唏嘘。
一个盗墓贼,为了救女儿重操旧业,倒也算是有情有义。
胡永志听到姜栀准确的喊出他在道上的外号,当即愕然的吃了一惊,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在心底弥漫,嘴唇颤抖道:“你,你怎么会知道??”筆趣庫
他年少气盛时掘了不少大墓,但也不知道是下墓久了沾染了尸气还是做这行遭到了报应,原本强健的体魄日渐消瘦,到最后,已是到了走三步喘三喘的地步。
为了活命,他放弃了盗墓,时而干上些盗窃的活计,足以让自己衣食无忧。
直到成了家,有了女儿胡珊珊,他才彻底“金盆洗手”,那些龌龊事他已经很多年没干过了,道上知道这个名号的人应该也不多了才对。
一时间,胡永志看姜栀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什么鬼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