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飞灰(七)(1/6)
刘晓宇二十岁出头,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和几乎褪色的蓝色牛仔裤。他跟街头上走过的男男女女没有任何不同,非要说的话,他平庸得过了头。看上去就像那种上课坐在角落里一节课不抬头的大学生。
徐闻的目光不动声色地在他身上扫过。
他拘谨地佝偻着脖子,十指不自然地蜷起,攥着一次性水杯,像是要从这只杯子上获得安全感似的。
“不用紧张,我们只是简单了解一下情况。”徐闻清了清嗓子,“案发当天,你在哪里?”
刘晓宇眼里露出一点疑惑:“案发是哪一天?”
没上勾。
徐闻善解人意地补充:“大前天,周三晚上。”
刘晓宇思索了一会儿,说:“那天我是夜班,白天在宿舍睡觉,晚上值班。”
“你最近回家是什么时候?”徐闻问。
“一个多月前吧,”刘晓宇按了按太阳穴,“我爸喝酒把人的头打破了,我回来赔钱。把我两个月的工资都赔进去了。”
徐闻翻了翻卷宗,倒是跟他们了解的情况对得上。但自建房的起火原因是线路老化,如果是有人提前对线路动了手脚,凶手根本不用亲自到现场纵火。而死者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压根不会去看家里的电线有什么问题。
换而言之,死者的死亡是个大概率事件。
“警官,我可以走了吗?我晚上还要上班。”刘晓宇不安地催促道。
“当然。”徐闻笑道,“冒昧问一句,你在哪里高就?”
“不是高就……”刘晓宇抓了一把头发,羞于启齿般,“我打零工,给人送快递、酒吧或者ktv兼职都有。我没读大学,在京州找不到好工作。”
“那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呢?”徐闻像个关心晚辈的老头一样追问,“京州的生活成本很高。如果是在小地方,打零工也许还可以攒一点钱。在京州的话,像这样生活可能会很困难。”
这次刘晓宇沉默了很久,最后几乎是咬着牙说:“我喜欢这里。”
——
路琛这辈子都没想过自己能和徐少珩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主要是徐少珩这人从头到脚每一根毫毛都跟他们这帮纨绔格格不入,哪怕他坐在缭乱的酒吧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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