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一般不告诉别人(2/3)
,两位阿姨听我说。”梅志超说道:“虽然我投资了鸡蛋,但你们等于是帮我销售,这就等于百货公司的营业员一样,她们也没花钱进货,只是负责把东西卖给别人,国家还不是要付她们工资吗?”
涂母和李母都听明白了,当然也懂这个道理。
只是觉得梅志超年纪太小,又是自己孩子的同学,他能够为母亲排忧解难,自己无偿帮助他一下也是正常的。
在80年代,小摊小贩基本上都等于是打政策的擦边球,尤其是在海城这样的小城市里,这些做小摊小贩的,一般都是被家庭的经济情况所迫,胆子大,赚点钱贴贴家用而已,可没有什么真正的商业意识。
她们并不觉得,梅志超把鸡蛋放在她们摊位上卖,既占了她们做生意的地方,又等于是雇她们做自己的销售员,付给她们的报酬是理所应当的。
她们还是出于同情心,以及看到梅志超是自己孩子的同学,单纯只想做做善事,帮她们一把而已。
而且她们自己也等于是卖苦力的,感觉自己不动手,仅仅就是代卖一下,居然要和梅志超分一半的钱,可以说完全于心不忍。
但她们却忽视了,她们这么做,还等于是把自己的经营权送给了梅志超。
后世的超市,商家的产品进场,还得交进场费呢!
梅志超知道,跟她们讲这些,她们既不明白,也不可能接受,只能说:“两位阿姨,你们要是不同意的话,那我就不放在你们这里卖了。”
真是难得呀!
旁边的两位妇女也发出感叹:要有孝心,又不占别人的便宜,对于梅志超这样的孩子而言,真是难能可贵!
李母看到梅志超不仅懂事,而且长得又帅,忽然想到:既然他跟自己女儿是同学,要是自己的女儿能够嫁给他该有多好?
不过李母也算有自知之明的人,她感觉梅志超很有可能看不上自己的女儿,如果有可能的话,自己对梅志超好一点,像他这么心地善良的孩子,说不定出于对自己的感恩,就会喜欢上自己的女儿呢?
而且李母突然想到,应该想办法与梅志超的母亲搞好关系。
“孩子,”李母说道:“让你放在我们这里卖,你不同意,让我们跟你对半分账,我们也不好意思,我给你提个建议。我的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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