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我很好养(2/3)
览无余。
这种性格,倒是让苏牧产生了几分好感。
“苏董,这是咱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我给你带了个见面礼。”说着,乔茗雪从怀中取出了一支精心包装的钢笔盒交给了苏牧,说道:“这是我家长辈曾经珍藏的一支钢笔,现在送给你了。”
苏牧接过钢笔盒,打开一看,一支黑金色的钢笔静静的躺在精致的钢笔盒内。
这钢笔本身光滑无比,笔头的部分已经有些脱落,呈现一种岁月的痕迹。
粗略来看,这支笔至少有几十年了。
准确的说,应该是几十年前用过的钢笔,后来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被当做特殊信物给收藏了起来。
苏牧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判断,也可以从乔茗雪的话中得到印证。
乔茗雪说,这是她家长辈珍藏的一支钢笔,而不是使用。
一个词汇之差,却也差之千里。
没错,这支钢笔正是乔明军打赌从乔振国的手中赢过来的。
只可惜,他拿到手中,还没有焐热几天,就被乔茗雪抢了过来。
气得乔明军大骂:“这还没过门的,都开始把好东西往婆家捞?”
当然,乔明军不会真的因为一支钢笔去跟自己妹妹翻脸。
尽管这支钢笔是伟人留下来的钢笔,钢笔的某处还有伟人特有的标记。
只是有些气不过自己家宝贝妹妹胳膊肘往外拐。
乔茗雪自然没有把这支钢笔的来历告诉苏牧,他怕苏牧会因为这支笔背后的历史而拒收。
这样的话,自己的心意岂不就要落空了。
在苏牧看来,这只是一支有些历史的钢笔而已,随手就揣在兜里了,笑着回:“既然收了你的礼物,我也得表示表示。
来的匆忙还真没准备什么合适的礼物,我就把这顿饭请了吧。
你可别觉得我小气。
礼轻情意重嘛。”
“这可不行。”乔茗雪也没有见外,当场拒绝道:“我这么贵重的一个钢笔,怎么能只换一顿饭呢?
这样吧,以后我来豫都行省的饭钱,你都包了。”
“这”苏牧还真泛起了嘀咕。
不是他小气,实在是他的能力有限。
请乔茗雪吃饭,选的肯定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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