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狂雷之名(2/3)
重要。
那道金色雷霆是天下第一镖局“雾隐山庄”的标志。
而山庄镖师所佩披风共有三种
普通镖师佩黑边金纹披风
镖局镖头佩银边金纹披风
而有资格身披金边金纹披风的便是山庄庄主,也就是总镖头。
这个身骑乌驹的男人赫然便是雾隐山庄当代庄主,十侠凌天声之子—凌霄。
雾隐山庄遭受巨变之际是当年还只是个孩子的凌霄一肩挑之,最后稳固住山庄天下第一镖局的名头,在庄内人员青黄不接,镖头分身乏术之时,是凌霄一人独自押镖,而哪怕面对再多的阻碍,雾隐山庄也从没有丢过任何一件镖。
在凌霄彻底名扬江湖之时曾立下一道规矩。
雾隐山庄镖师披挂披风之际所表达的只有一个意思
“挡我者,死”
你可以劫我的镖,但需要将命留下。
当这句话传遍江湖的时候,在雍州占山为王的一伙贼寇听了去,扬言要灭灭凌霄这毛头小子的威风,于是整个山寨倾巢而出打算劫一趟镖,结果自然是没有成功,但是雾隐山庄死了三个趟子手,重伤了一个镖师。
事情发生之后,当天夜里凌霄便一个人冲上了那个山寨,据住在山下城里的百姓说,那天夜里就那个山寨的天空中隐约有雷光闪过,然后就听到了阵阵雷鸣之声,等天一亮,有些胆大的百姓摸上了山,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结果哪里还有什么山寨的影子,有的只是一地残骸还有几具依稀可以辨认出人形的焦尸,可一整个山寨百余人其他的尸体呢?
想必已经化成了飞灰吧。
从此,在无人胆敢招惹雾隐山庄,凌霄也得了个狂雷的称号。
……
凌霄手握缰绳向上一提,跨下乌驹便猛地扬起了前蹄,接着如离弦之箭般窜了出去,所谓疾如电,快如风,不过如此。
在这江湖中,从不缺少亡命之徒,这些人往往喜欢赌,赌赢了,收获颇丰,甚至称霸一方,从此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而赌输的结果却是他么没有办法想象的
在凌霄策马狂奔的前方,数十个手持各样武器的江湖人士从树上跳了下来,他们严阵以待,为的便是凌霄身后马背上的那只剑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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