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合作(3/4)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焱对苑大志夫妇提出合作的意愿。
苑大志夫妇自然是双手赞成的,他们家几口人虽然都在为了钱而努力奋斗,但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收入虽然还可以,但很不稳定,如果受到季节和天气影响,有时候好几天都没进项,要是能有个固定的场所,可是解决大问题了。
供销社的门市部他们知道,宽敞的很,有四百平米,那时候还没有建筑面积这个梗,是实实在在的四百平米。作为久经“商海”的人,不用提示苑大志也清楚大院里日杂商店的重要性和稀缺性,能想象得到,在生活区开一家这样的商店,绝对能日进斗金。
之后大家又商定了其他相关事项:两家各出资三千元,分别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房屋由李焱家无偿提供,不需要租金费用,水电费用计入成本里;铁柱妈负责日杂店的日常,没有工资;奶奶和姥姥作为工作人员,每月各领取一百六十元工资;苑大志闲暇时间去帮忙,每月发放补助一百元。
事情基本上定下来,宾主尽欢,约好明天中午就去实地规划,尽快开张。
第二天中午,两家人又聚到供销社门市部,苑家的两个老太太也跟了过来。
六十年代的房子,简单直接,自南向北只有三个部分,整体建筑四百平米。中间部分是主体,宽八米,长四十米,正中是一排支撑到顶的柱子,西面的背墙上全是木质的货架,货架向外间隔一米左右是展柜。冯红棉不但把货架和展柜都无偿留了下来,而且散伙前还组织员工收拾的干干净净。不管是良好的习惯还是当初想给她小叔子省事儿,总之最后是李恺他们占到了这个便宜。
北边的房间里有几张办公桌,估计原来是冯云棉和财务办公的地方,这个房间宽度也是八米,长度五米,做办公室有点儿浪费。
南边的房间和北边房间一样大,里面空荡荡的,这里原本是库房,库房的隔壁就是粮店。
三个房间之间都有门和窗户,面向大街的这面墙也分别有门和窗户。
李恺对两间耳房提出建议:库房这间不作变动,依旧是库房,虽然暂时用不了这么大面积,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过不了一年,可能就不够用了。
办公室那间,分成三部分,中间用单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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