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父母之命(2/3)
崔维桢挑了挑眉头,依旧是冷淡克制的表情,“你什么时候妄议我了?”
完了,又不打自招了。
叶蓁蓁嘴角一抽,赶紧亡羊补牢,“是的,你听错了,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绝对不可能妄议你的。”
崔维桢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叶蓁蓁厚脸皮地当作没看到,惊而险之地把这事儿翻篇了。
好在县学已经开学,要不然以桢哥儿小气爱记仇的性子,一整天待在家里,肯定得找她麻烦。
现在,只需要罚抄功课就行了。
崔维桢无奈地按了按眉头,心道,真是个傻子。
被罚了还自以为占了大便宜,一副乐滋滋的傻样,满肚子的精明,全用在外人身上了。
这样的性格并没什么不好,总比那些把精明用在自家人身上的强。
李二娘就是一例。
自古以来,亲事讲究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子女成亲是要叩拜父母的,不然就是无媒苟合,名不正言不顺。
因此,不管怎么厌恶,即将成亲的叶三勇,肯定得通知叶伯山和李二娘的。
叶伯山还好,经过一系列的打击后,野心渐渐被磨没了,多少顾念着亲情,没再使幺蛾子。
但李二娘不同,从得知消息那天起,整个人都炸开了。
一是为了叶三勇偷偷置办在县城的宅子,二是不满意未来三媳妇是寡妇。
当然,后者是顺带,前者才是重点。
她一直想当城里人,当初叶葭葭的聘礼已经被叶世明败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有从苏氏那儿勒索回来的银子,但想要在城里买宅子,那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在知道叶三勇在县城有宅子,她才那么激动——按道理,儿子分家前不应有私产,四舍五入算一算,那宅子就是她的!
于是李二娘又开始她撒泼打滚、威胁勒索的套路。
现在李翠儿是二房的透明人,李二娘对这媳妇兼外甥女既愧疚又厌恶,这次的活动根本没叫李翠儿,而是把女儿叶香草给带上了。
娘两个对叶三勇连翻轰炸,话里话外都是一个意思,让他把私产交出来。
这也是叶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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