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抄家(3/5)
义道德,可私底下不仅巧取豪夺,甚至还通过投献等方式,兼并田地,垄断工商。
朝廷但凡敢说一句开海贸易,他们就说取祸之道。敢要征收工商税,开矿税,他们就要闹的满城风雨鸡犬不宁,本质上就是他们侵占了本属国家的利益,不肯放手罢了。
大明不开海,不对外贸易,难道民间就没有了?
仍然与洋人贸易,只是没有明着来,而是通过澳门甚至沿海的诸岛走私岛跟他们交易,而这种交易,完全不用给朝廷交一分税银。
甚至民间商人们敢私自参与想分一杯羹,还会被他们定为海贼,联手围剿。
这就是血淋淋的事实。
前太仆少卿,宁波首富谢三宾抄家,也抄出了这些事实。
朱以海沉默。
不过看到连之前慷慨激昂的钱肃乐等宁波义绅们都沉默了,他知道这个事情暂时还不能扩大化,更不能轻易挑盖子。
“谢家名下所有的田产,都充入孤的王庄,原佃户租客仍可租佃耕种。至于租额,孤暂时没空打理,便简单点。定额租制,上地亩征银三分,中地二分银,下地一分,由王府收租上缴。”
据大明会典,浙江耕地四千六百余万亩,田赋两百五十二万余石,平均百亩税五石四斗。后来征银,官府规定的是每石粮折零点八两银子,百亩折银四两三,合亩征银四分三。
朱以海定最高三分,降低不少。
而向来官府征税,不仅收田赋,还加征火耗和平余。
朱以海直接提出要把谢三宾的二十四万亩地划进自己的王府,有些吃相难看,正常应当是充入国家,做为官田再佃租。
但朱以海哪不知道这里面猫腻太多呢,要抗清,要养兵,要打造军械,这些都需要钱,而如果还按照以前大明那套财政税收制度,那朱以海根本玩不下去。
所以他需要另辟奚径。
暂时没太好的法子,便只好先绕过那些蛀虫一样的大明各级官府衙门的官吏们。
王庄是只属于朱以海个人的,而如果是官田,却是朝廷的,会有太多人上下其手。
还有一点,朱以海这这些田全划成自己的王庄后,其实也都能优免钱粮了,这看似自己挖自己墙脚,但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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