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自杀(3/5)
四巷,黑暗而安静,这条巷子从头到尾,马三都很熟悉。
这也是九爷要求的,九爷要求马三和赵能,每天都要巡视一遍。
九爷还想过让王鑫将这条巷子封起来,结果被西区分局以这里尚有非王鑫名下房产为由,驳回了改建申请。
来到106号房门前,马三摸出一个小盒子,对着房门晃了一下。
这是从安全局搞出来的设备。
塔层十二层以下的居民,才有自备门锁的资格,十二层以上,所有房产必须配备安全局发放的锁具,不得私自增设。
安全局给出的解释,名义上是上部塔层人口密度过大,从应急处置的时效性考虑,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措施。
但是这样的权限,即便安全局如今都不敢滥用,因此这个门禁解码器,本来绝不应该出现在马三的手里。
滴的一声,门锁开了,马三握住衣袋里的手枪,推开门走了进去。
室内一片漆黑,只有部分电器的指示灯还亮着。
马三刚走到卧室门口,客厅大门突然自动关上了,发出“嘭”的一声。
马三猛然转身,却听沙发背后响起唐宁的声音:“呵呵,马宏民先生,是何迟生叫你来的?”
马三一边朝沙发走去,一边扣动扳机,“噗噗噗噗噗”五发子弹射完,人已经到了沙发上方,却发现沙发上除了两个靠枕,什么都没有。
唐宁的声音却又在开放式橱柜的吧台下方响起:“根据大同八年联合理事会第三十六号令,禁止任何居民在塔层收藏、携带、使用热武器,违者将处以五年开拓地劳役。”
“根据大同七年联合理事会发布的《塔层居民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百五十三条,在聚居地塔层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开拓地劳役;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开拓地劳役、永久劳役或者直接转为试验体。”
“马宏民先生,你已经严重触犯了聚居地法令,请立即放下武器,还有自新机会。”
马三在唐宁的絮叨声中,转到柜侧,却发现柜后空空如也。
客厅窗外突然出现唐宁的身影,微笑道:“在找我吗?”
马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