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七章 四十二岁出门远行(2/6)
的那篇稿子,让于东意外的是,第一页的最上头竟然工工整整地写了这部的名字,更让于东意外的是这部的名字竟然是——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这个名字让于东想起余桦的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相较于《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本身,于东对这部背后的故事更加熟悉,因为每次喝酒的时候余桦总会念叨那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的余桦写作已经有几年了,也在《燕京文学》杂志上发表过,甚至还获得过《燕京文学》奖,只不过他依旧是文学界小透明一个,没有多少名声。
但是《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的那一年,是他人生的第一次高光时刻,当年他接连在《燕京文学》跟《收获》上发表了几篇,并加入了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那也是余桦最有激情的时候。
有人说,如果想要认识作家余桦,一定要看他的《活着》,但是如果想要认识先锋作家余桦,那么肯定要看《十八岁出门远行》。
这话未必就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比《在细雨中呼喊》更能体现余桦的先锋性,但《十八岁出门远行》确实更能概括早期的余桦。
那时候,余桦的文字还不如《活着》以及《许三观卖血记》那样纯熟,有些读者在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甚至会认为,这篇大概可能或许是一个初中生写的,而且必然是一名学习成绩一般的初中生,这篇在文字上的应用确实会给人这种错觉。
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很容易让人想起卡夫卡,事实上,余桦自己也承认,他受卡夫卡影响很深,至少在写这篇的时候是这样的。
的故事非常跳脱,给人一种荒诞、诡异的不连续感。
收回思绪,于东缓缓地吸了口气,然后开始翻开手中的这篇手稿。
“李老头的儿子托人带信回来报平安,跟着信一起送回来的,还有五百块钱,半天过后,村里人都知道了,李老头儿子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
于东坐在拖拉机上面,车速很慢,但路太颠簸,于东跟于东手里的稿子跟着一起一伏,跟田里面还没有收割完的稻子一个节奏。
拖拉机快到镇子的时候,于东将看完了。
故事是从大荒村有名的混子李癞子托人送了五百块钱回来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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