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民国之写文(21)(4/7)
明显不是合适的谈话对象,是以他的眼神犹疑许久最终定格在了乐景的身上。
乐景:……
褚晋傲慢地给乐景招了招手:“小乐,过来过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乐景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中年老男人的心也是海底针。
“什么事?”
褚晋眼睛亮亮的,问:“今天刊登的《鼠眼看人低》你看过了吗?”
被别人当着自己的面谈论自己的作品,乐景的感受颇为微妙,面上却露出微微的疑惑,“《鼠眼看人低》?这是什么?小说吗?”所以你看我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大老粗根本和你没有共同话题,你还是像之前那样无视我,让我自己和自己玩儿吧。
可惜褚晋并没有领会到乐景的潜台词,听到这个回答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仿佛乐景没有看过《鼠眼看人低》是多么不可原谅的事情似的,“你竟然没有看过?!”他这句话声音有点大了,引来几道不满的视线,他连忙压低声音问道:“那《奉天密事杀人事件》和《名妓回忆录》你都没看过吗?”
随着《鼠眼看人低》在北平声名大噪,前几日乐景之前用守夜人笔名在奉天小报上发表的《奉天密室杀人事件》也被人挖了出来重新谈起。
这几日报纸上着实闹得沸沸扬扬,倒不是因为文章的内容,而是因为文章刊登的平台。
会堂而皇之刊登艳、情小说以吸引受众的《奉天杂闻》着实不是一家正经报社,骂守夜人的那一波人就认为把文章刊登在这种黄色小报上的守夜人本身也不是一个正派的读书人,亏之前还在《文学报》刊登针砭时弊的文章装成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真是一个盗世欺名之辈!
有骂守夜人的,当然也有挺守夜人的,挺守夜人那一派就认为不论守夜人选的刊登报纸多么不合适,文章是好文章这点是否认不了的。选择在什么样的报纸上刊登作品是守夜人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
然后骂守夜人的那一派就又开喷了,说《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其实是在教唆人犯罪,里面详细描写的犯罪手法就是在引诱读者杀人,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当局应该对此进行封杀。
然后挺守夜人的那一派就说了,说你们懂不懂什么叫做文学创作?按照你们所说《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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