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杀人放火(2/4)
这等人物的‘遗产’,荀少彧还是颇感兴趣的。 他又翻寻了一遍道人的尸身,不放过一丝痕迹,但也没有收获。 只是翻查时,才发现这道人,本身就受了很重的外伤,甚至由于长时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伤口已然溃烂。 “难怪得手如此容易!” 荀少彧低声自语。 重伤之下的虚弱不堪,又有分量足够的迷药,下手间又出其不意,狠辣有效。这些加在一起,才是建功的关键。 “恩?” 荀少彧眸光扫动,一卷布帛,隐约塞在床塌与木枕之间。 伸手一把拽出布帛,初略一看,却是一篇蝌蚪小字。 只是荀少彧,此身农家子,不通文事,大字不识,也看不出什么,只得草草卷起,塞在腰间,以待后来。 这诸天世界,文化教法,可能类比相似。但文字之类,却是一方世界一种模样。荀少彧历经三世洗礼,也没见那一方世界,可通用诸天者。 也许以后,会遇到通行诸天者,但现今,真是实在无法。 再一次巡视一番,无甚发现。 他在道人衣袍身上,撕扯下一截袖布,不慌不忙的,垫在身前,遮挡住血液的飞溅。 蓦然用力,拔出石匕,血液四溅,血雾一般。 荀少彧将沾满血迹的袖布,仍在地上。 拿出火石,不一会儿,就将这一截袖点燃。 “杀人放火,妙哉!妙哉!” 此刻的他,眸光清冷,似乎屠户一般,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正所谓的杀人放火,受招安。 此言大谬! 古代生产力有限,故而民居,不可能全是砖房瓦房。 反而木制房屋,乃至茅草房屋,占据绝大多数。 这些木制、草制,易燃且不易扑救。往往火灾一起,就是一片片民居,化作碳土,烧成白地,损失极大。 故而自古官府,就极为重视火灾,有‘慎无敢失火者,失火者斩其端;失火者以为乱者车裂;伍人不得,斩;得之,除’之法。 明文规定,引起火灾的首犯处斩;故意纵火,则以谋乱罪处以车裂之刑;与纵火犯同伙,知情不报者,也要处以死刑;对积极举报者,才可免死。 由此观之,可见官府,对于火灾‘零容忍’的态度。 与叛乱谋反,相提并论,还想招安? 不追得上天无门,入地无路,就算官府疲软三分。 “但是……有什么,比得上一场大火,烧的干干净净,来的不留痕迹!” 荀少彧将擦拭干净的石匕,收入衣袖之中,将燃起的袖布,仍在床榻上,并顺着短梯,爬出地窖。 用力盖上厚木板,将地窖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