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又是魇镇(3/3)

摸去。

    却见着唐长生根本不理会他们,从少女的脖子上扯下来一个项链来。

    可以看出,这项链似乎用着不知名的木头雕刻,看起来应该并不是十分名贵值钱,但是却是十分精致。上面有着一个有些像是颇为抽象的蝙蝠的图案……

    这种稀奇古怪的小饰品,通常都是一些饰品店有卖,最是彰显个性。

    只是,唐长生刚才扯下的这东西显然没有那么简单。

    随着项链离开,那少女长长的睫毛就微微眨动起来,似乎眼皮之中的眼球也都开始转动了起来。

    唐长生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这就说明了自己的判断一点也没有错。

    旁边两个保镖似的家伙也松了一口气,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喜色来,赶紧把手从腰间放了下来。

    从种种迹象之中可以看出,少女的情形大为好转。

    开始应该是昏迷,而现在眼珠转动,却应该变成了熟睡。

    人在做梦的时候,眼珠会进行转动!

    两个保镖显出钦佩的神色来,甚至连阮文化都露出大大的欢喜。

    要知道,这少女昏迷以来,不知道请了多少专家看过。但是都对这少女的情形束手无策,却没有想到,落在唐长生手中这么简单。

    但是,好景不长!

    不一刻,那少女的脸色就显出惊恐来,似乎梦到了什么害怕的东西,眼珠子高速转动,脸上的神情却也是越来越害怕。

    “果然是魇镇术……”唐长生喃喃自语。

    和一般的法术不同,魇镇术在旁人看起来似乎应该和诅咒有着关系!

    而且最为让人谈之色变的其实并不是魇镇术本身的威力,而是能够对达官贵人,甚至皇亲国戚起到作用。

    人生秉承气运,而有寿夭穷通。身居高位者,先天命格,后天气运大都远远胜过普通人。

人气小说推荐

寂灭玄道
寂灭玄道
关于寂灭玄道:夜玄在无尽悲痛与力量中,打破最后桎梏,踏入玄道境。以超越一切的力量,彻底诛杀寂灭之主,稳定了濒临崩溃的世界本源。但胜利的代价是永恒的孤独,他背负着所有逝者的期望,成为新的守护者,独自徘徊在寂静的起源之地
金鑫是老三
全球极寒天灾,我带崽躺赢
全球极寒天灾,我带崽躺赢
关于全球极寒天灾,我带崽躺赢:孟苒的女儿做了个梦,梦里从七月份开始下了好大的一场雪。起初孟苒还不相信,直到隔壁省市流感爆发,她意外获得空间,才着手囤货。天灾降临,别人为了物资发愁,孟苒带着女儿在屋里煮火锅包饺子。大雪封路,电力停止运转,有人打起孟苒物资的主意,孟苒反手教他们做人。末日之下,谁也别想欺负她和女儿。
草莓粟米条
穿成七十年代大美人我去下乡了
穿成七十年代大美人我去下乡了
关于穿成七十年代大美人我去下乡了:(本文女主强大,男主出现较晚,家世显赫,甜宠文)李婉晴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七十年代的大美人,为了不让父母发现她的变化,她决定下乡。李婉晴下乡以后,变成了金刚芭比,力气大,功夫好,貌美如花,全村都不敢惹。方亦琛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李婉晴,他对李婉晴说:“来做我媳妇吧?”李婉晴:“我考虑考虑”
多余的多余
被退婚后,我继承北凉王横扫天下
被退婚后,我继承北凉王横扫天下
沈凡默默为未婚妻付出两年,可当她得胜归来时,收到的却是一纸合离书。 沈凡一怒之下重振北凉王名号,不为情困无拘碍,云在朝堂月在天……得知这些的她悔之晚矣!
青山墨客
不娶皇姐,娶朕可好
不娶皇姐,娶朕可好
关于不娶皇姐,娶朕可好:裴恒玉重生后,又死了!还是和死对头死在了一起!裴恒玉又重生了!还得把死对头,接在身边好吃好喝的养着。在裴恒玉尽心尽力示范如何做一个明君的同时,被他养在身边的宇文君安,正在暗戳戳的示范如何某朝篡位!裴恒玉眉间凌厉:”你背上的是什么?你给朕渡的又是什么?想清楚了再说!“宇文君安猛然起身,他如一只展翅的大鹏,张开双臂,铺在裴恒玉身上,紧盯着人,”这个不用想,臣可以告诉陛下,臣心悦于陛下,臣背上的图腾,就是臣心悦于陛下的证据!“审讯者的心,乱了!宇文君安:人皇爱苍生,为苍生舍尊位,弃皇权,不入轮回,重走必死之路,可会为苍生折辱自身,爱上神兽后裔?裴恒玉:若朕爱不上呢?宇文君安:那朕可以示范一次强制爱!裴恒玉:……
夜宿晨风
签到百年我成为神探
签到百年我成为神探
关于签到百年我成为神探:(强金手指+反差爽感)玄案司杂役皮延林蹲在伙房檐下打盹,系统提示音突然炸响:“检测到宿主连续躺平三时辰,签到成功——获得!
皮延林
蛇尊独宠:巫曈小师妹超凶的
蛇尊独宠:巫曈小师妹超凶的
拥有天生窥见生死能力的顾苏白以"废柴"身份蛰伏宗门, 蛇族后裔沈夜珩因自身的身份之谜与小师妹顾苏白之间产生一次次的纠缠, 两人在破解空间灵泉秘密的过程中, 意外发现仙界反派为掌控异能竟然策划了千年轮回的阴谋, 却在真相揭露时发现彼此前世竟是宿敌……
明舒
超神:植物收藏家
超神:植物收藏家
关于超神:植物收藏家: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地窖的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