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 9 章(1/4)
亚度尼斯竭尽全力才让这些玫瑰维持在花季末尾的样子,尽管它确实没有盛季时那么摇曳多姿,但还算足够热烈。
他从来不曾忘记,他是死亡骑士,生命的采割者。
一段时间不见,这满庭院的玫瑰竟然还是李暮鸦当初第一眼看见的模样。
从车库口延伸出来的小道上没有残存一丝痕迹,一点也看不出曾经有人被汽车轧死在这里。
生命的夺取如此轻而易举又悄无声息。
亮起的屋檐在李暮鸦面前肆无忌惮的昭示自己的存在,看起来自大又轻狂。
可李暮鸦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深知那未知的存在有多么体贴,屋檐亮起是即将天黑,本来应该冷掉的咖啡永远是温热的,门窗合拢是起风了……
但即使这样,也改变不了他是入侵者的事实。
那封信也有极大的可能是他写的。
门自动打开,李暮鸦无奈的握着手柄,事实上这个真的很像是传说中的家养小精灵。
又或者,种花家里说的田螺姑娘?
玩笑归玩笑,李暮鸦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他无视自己合拢的大门,两条长腿往楼梯上迈。
来到书房。
他从抽屉里拿出那一封让他从哥谭匆匆赶回巴尔的摩的信。
灰蓝色的信封非常精致,摸起来很柔润,像是用小羊羔的皮制成的,有摩擦力但不强,李暮鸦刚开始收到的时候还凑上去闻了闻,味道是令人格外放松的广藿香,没有天然的粗犷感,反而格外的纯洁淡雅。
中间三角的地方用宝蓝色的丝带封闭,两种色差不大的颜色互相映衬,一点也不突兀,李暮鸦解开蝴蝶丝带,拿出里面的信纸。
信纸是杏色的,纸张很厚实,质量也很好,不知道是来信者常用香水的原因,还是信纸和信封放在一起过久了,连信纸上也有一种香气,这种香味很熟悉,但思来想去,连头都想痛了,李暮鸦依旧没能记起来。
展开杏色的纸张,上面是别致精美的花式字体。
“
……
我不知道您是否还能记起我,毕竟我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为了您,我触碰过狭缝里克洛哀的荆棘,寻找过迷失的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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