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特权的威力(2/5)
“这世间有的事情,是必须要两方皆同意的,比如合伙;而有些事情,只要一方愿意就可以,比如散伙。”
方清田大字不识几个,理解能力有限,一时没明白侄子的意思,不耐烦道:“你究竟什么意思?痛痛快快的说清楚,不要绕圈子。”
“意思很简单,分家!”方应物断然道。
分家这两个字可谓是釜底抽薪直指要害,方清田脸sè瞬间很难看。
他当然明白得很,八亩地名义上是两家公田,实际上因为兄长常年在外又对家事淡薄,所以一直由他们二房全权打理的,并且享受所有产出,只不过兼顾一下侄子的口食。
可以说,这是笔他们二房大占便宜的糊涂账。一旦分了家,那就成了亲兄弟明算账,再想占便宜就不好明目张胆的占了。
想至此,方清田也顾不得去下田干活,瞪眼厉声道:“你这小辈想无法无天么,家业是祖宗传给我和你父亲的!我那兄长都未曾发过话,你又有什么资格提出分家!”
方应物打定了主意,怎会被故意摆出凶神恶煞姿态的叔父吓住?“父亲留了信,将长房之事委托小侄代理,自然能拿得定主意。至于叔父肯不肯,无关紧要,好比合伙做生意,有一方不肯继续了那自然散伙,何曾有被强逼合伙的道理?”
兄长留有这个东西?方清田没有想到,平时他根本不会去翻长房屋里那几本破书,又不识字,自然不知道纸笺的事情。
要说辩论,十个方清田也不是方应物的对手,想动手又担心惹出后患,只能sè厉内荏怒道:“随你!你不要后悔就行!”
随即他的小算盘再次迅速开动,如果分家不可挽回,那也要尽可能得到更多好处。
分家这种事,按惯例是要寻族中老辈居中协调,直到各方都心服口服为止。再不同意,便只能打官司了。
上花溪村都是方姓,方应物与叔父要分家,便要去找那二叔爷,在村中也只有他老人家担得起协调重任。
这二叔爷名讳方知礼,他听了此事,不免唉声叹气几句,心知这是个不好办的事情。
不好办的原因很简单,两边的要求肯定互相矛盾,最后结果肯定要有一方不满意的,所以几乎注定要落下一场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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