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口鼻划伤(2/4)
经过对袁铁河的手指甲逐一检查,并没有发现指甲里有什么皮屑之类的残留物。由于古代并不知道指甲缝里的皮屑残留可以成为破案的线索,所以不可能通过有意清洗指甲来销毁物证,看这袁铁河蓬头垢面的样子,可以肯定他应该还没有洗漱过,所以也就没有清洗过指甲。
现在,如果认定袁铁河杀死了林思,有两个疑点不好解释:其一,死者口鼻处有明显的指甲划伤,可袁铁河的指甲缝里却没有残留皮屑;其二,袁铁河是林思的新婚丈夫,同房的时候为了防止妻子喊叫而捂住妻子林思的口鼻,不慎将其捂死,这种可能在情理上说不通;其三,如果是袁铁河杀死了林思,情理上袁铁河会尽力掩饰,尤其是在门窗是否关闭这个关键问题上,他一开始的时候就应该会说忘了关了,甚至把窗户打开,称天热开的,造成外人潜入杀人的假象。
如果是奸杀,则林思的**内容物检验将是关键,可惜不能做dna鉴定,要不然,凶手是谁就一目了然了。不过,精液的血型鉴定,作用同样重大,可以排除部分犯罪嫌疑人,从而缩小侦查范围。
孟天楚提取了袁铁河的血样,找了一间单独的房间,立即进行检测。
通过对**内容物的检验,果然还有大量精液,血型为a型,遗憾的是,经过对袁铁河血型的检验,血型也是a型,这就是说,这精液很可能是袁铁河留下的,如果精液血型与袁铁河不同,那才有价值,那样基本上就可以肯定是奸杀了,通过对嫌疑人的血型检测,就能排除与精液血型不同的人的作案可能。可是,现在血型相同,这样一来,林思体内的精液最有可能是丈夫袁铁河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奸杀林思的凶手血型也是a型,这样就麻烦了,因为孟天楚受伤的设备,无法进行个体区别检测。要确定是不是两个以上的人对林思进行了**,如果**犯的血型相同,就只能借助dna技术。
多数y-str基因座的pcr产物只有一条带,如果在**内容物检测发现多个y-str基因座出现了两条以上的带,就能确定系**案。不过,孟天楚过来,只带了一个可怜的法医物证勘察箱,做不了dna检测。
除了奸杀这种可能之外,还有报复杀人等,因此,对**内容物的检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