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旗国(2/3)
:1安提瓜和巴布达2巴哈马3百慕大4开曼群岛5塞浦路斯6直布罗陀7洪都拉斯8黎巴嫩9利比里亚10马耳他11马绍尔群岛12荷属安第列斯13巴拿马14圣文森特15斯里兰卡16瓦努阿图
编辑本段方便旗国
第一,准予外国船舶所有人拥有或经营的船舶在本国登记,并悬挂本国国旗。 第二,船旗国对国外航运所得给予免税或低税政策。 第三,可随意登记和取消船籍、更换船旗。 第四,船舶登记费或船舶吨位税较低。 第五,船籍国(旗国)政府不能随意征用在本国登记的外国船舶。 第六,可以配备外国船员。 第七,船籍国(旗国)没有控制外国航运管理的立法或任何政策措施,多数的船旗国也很少实施管理,但等级船舶可享受船旗国提供的便利条件。
编辑本段方便旗作用
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一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一批共有1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将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截止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事实上此次‘方便旗’船特案减免税政策延长就是对‘第二船籍’的部分试点。中国税种繁多,从国外购买的或者产于国外的船只若要到国内注册,需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印花税等很多税项。因此,此前希望能通过‘第二船籍’政策吸引船只到上海注册。目前正在实施的中资“方便旗”船特案减免税政策执行良好,对扩大国轮远洋船队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特案减免税政策不会对我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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